敬鵬大火燒出的「化學品管理漏洞」:橫跨九大部會的多頭馬車要往那走?

敬鵬大火燒出的「化學品管理漏洞」:橫跨九大部會的多頭馬車要往那走?
Photo Credit:李秉芳攝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化學物質管理的業務,與現行9個部會都有關係,但缺乏統籌溝通協調的體系,讓消防員、民眾與移工的生命安全都受到影響,誰該負責、誰有權力?造成8條人命損失的敬鵬大火,燒出了政府跨部會溝通、各單位人力不足等種種問題。

敬鵬工廠大火奪走六名消防員和兩名外籍移工的生命,也爆出化學工廠管理漏洞,今(14)日早上,消防員工權益促進會、工傷協會、台灣移工聯盟、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不同倡議的團體,上午共同在立法院外呼籲立法院儘速修訂相關法令,避免悲劇再次發生。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也一口氣邀請多個部會針對「工廠化學品的稽查、管理、防災及資訊揭露」進行報告,多個立委包括王育敏、許淑華、陳曼麗等人都提出,目前台灣缺乏整合管理化學物品的單位和法規,環保署長李應元表示,化學局「責無旁貸」,然而實際上要落實稽查、管理諸多業務,還要整合跨部會的協調溝通,化學局是否有足夠的人力、資源?目前仍是個問號。

化學物管理涉及九個部會宛如多頭馬車

化學物質管理的相關法規,涵蓋範圍包括毒化物、工業原料、食品相關、危害危險、農藥、環境用藥、管制藥品等多種應用,合計有224類、7151種化學物質納管,分別隸屬於九個不同的部會包括環保署、經濟部、衛福部、財政部、交通部、內政部、農委會等。

這次敬鵬工廠發生大火,不少輿論提出質疑,附近居民對工廠的化學資訊完全不了解,而救災現場的指揮官也缺乏毒化物相關資訊,導致消防員在未能清楚場內的危險物品位置資訊,就進入有大量鹽酸、硫化物的廠區內搜救因而犧牲,雖然詳細的報告目前還在持續調查中,但化學管理問題也浮上檯面。

環保署承諾化學局負責整合,但人力夠嗎?

環保署化學局在前年底成立,主要任務為從源頭預防管控食安風險,追蹤有害物質,不過立委許淑華指出,目前國內列管有第三類毒化物(急毒性)的有3600多家工廠,但稽查人員夠嗎?甚至有縣市的稽查人員22人中,有17人沒有環保或化學相關執照,地方聘任人員也沒有相關知識,化學局長謝燕儒表示,近三年中央和地方稽查人員平均每年稽查一萬七千次,但稽查人力的確明顯不足,未來會針對地方環保局稽查人員加強調訓,預計半年內完成。

環保署長李應元則表示,在《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修法後,列管範圍將再擴大,化學局未來要出面進行相關毒化物管理的跨部會整合也是「責無旁貸」,未來將比照「食安會報」,每個月召開跨部會聯繫會報。

除此之外,過去對化學品的資訊揭露,廠商都以「專利」為由有所保留,未來只要可能會燃燒、爆炸的化學品項目,要求至少相關資訊要馬上揭露給消防人員,絕對不可能再「以營業秘密為由而妥協」。

勞動部長許銘春答詢時則說,今年將針對有大量化學物質的廠房,高風險場域做專案檢查;消防署長陳文龍表示,消防署將會同勞動部及環保署等單位,召開檢查計畫會議,委員會最後也通過臨時動議,將在一個月內由勞動部會同消防署展開全國事業單位的聯合稽查。

消防署訂出短中長程計畫,消權會:誰來落實?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表示,目前《消防法》《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已規定業者需如實申報場內危險物質的分佈,然而法規內卻明示雇主責任、沒有相關罰則、加上消防人力不足,恐怕難以落實。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認為,應修法規範業者於火災現場主動如實告知場內危險物質分佈,各類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氣體、列管化學物品之製造、儲存及處理場所,應由場所主人或管理權人提供火災現場災害狀況、危險物品清單、火勢研判、採取措施等資料予現場指揮官,並有專業配備與訓練之人士協同救災人員入室搜尋。

否則在資訊不足、安全有虞之前提下,消防隊有權採取較低風險之方式救災,若指揮官於救災現場發現缺乏救災資訊與水源部屬,不得命消防隊員入室搜救,消防隊員亦得以自身安全為由,拒絕入室搶救。

更重要的是,若場所主人或管理權人違反以上規定,處罰鍰,致人員死傷者,課以刑責,如此一來才有強制力。

內政部消防署雖然也在今天針對廠場化學品稽查、管理、防災及資訊揭露,訂了短中長期計畫,並將消權會的部分訴求納入,包括指導工廠繪製化學品配置圖,讓救災時即時掌握資訊,將來也會修《風災震災火災及爆炸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並請經濟部、環保署研議《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擴大化學品管理範圍,以及《消防法》打算由消防指揮人員命管理權人提供廠區化學品種類、數量、位置平面圖,及指派專人至現場協助救災、提供必要資訊等。

不過看到內政部提出的方案,消權會則認為,說要擴大申報、增加普查,增加了前端危險物品管理與普查的工作量,但消防署卻沒提出落實目標的具體方式,若是又推給消防員負責調查,以目前已經十分緊缺的人力,消防隊員並沒有能力如期完成檢查。

環團:民眾有知的權利,環境資訊應公開

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等環團則表示,目前中央或地方政府在民眾環境知情權的資訊公開機制仍然不足,

例如桃園工廠的數量多達上萬家,工廠又離住家距離過近,有多少居民知道附近的工廠存在什麼風險,包括工廠囤放了什麼危險物質、囤放多少,會排放什麼污染物質、排放多少?幾乎沒有。

這些重要的環境資訊經常以「營業秘密」為由拒絕公開,事故發生後,民眾最關心的就是環境受到污染的情況怎麼樣,要如何因應?但像是桃園市環保局這次只公布了兩個相當於一般環境背景值的監測數值,來告訴民眾污染濃度不高無需恐慌。

為落實社區知情權,降低空間生存風險,中央有必要整合各級行政機關、社會大眾,以及社區的權責與需求,逐步建立社區環境資訊公開制度。

綠盟的洪申翰也認為,目前資訊整合仍無法應付消防員救災、一般民眾居家生活安全需求,環保署化學局應盤點災前、災後的社區環境資訊需求清單,了解居民需要知道的資訊;化學局也應該和其他部會,改善跨部會資訊管理流程與揭露機制。

核稿編輯:楊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