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仇者聯盟:無限之戰》:夕陽下瑟縮的無力英雄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過去看似威猛的「復仇者聯盟」英雄們,遇上薩諾斯的強大卻是如此無力,面對全然公平的機率卻顯得無比脆弱。以前只要復仇者團結一心,沒有過不了的難關。如今,再多努力卻未必能得到好的結果,甚至讓人更加絕望。
(本文含劇透,未看電影的讀者請小心!)
十年前,《鐵甲奇俠》(Iron Man)的上映,象徵著漫威宇宙的開始,當時,沒有太多人知道鐵甲奇俠是誰,東尼史塔克是誰。十年後,《復仇者聯盟:無限之戰》的上映,卻讓許多影迷趨之若鶩。這部漫威花費十年鋪陳的作品,卻在最後讓人倒抽一口氣,靜靜蜷縮在座位上。
過去看似威猛的英雄們,遇上魁隆的強大卻是如此無力,面對全然公平的機率卻顯得無比脆弱。以前只要復仇者團結一心,沒有過不了的難關。如今,再多努力卻未必能得到好的結果,甚至讓人更加絕望。最令人不捨的,正是英雄拚盡全力試圖阻止災難發生,卻被命運無情擺佈,徒留滿滿悔恨與遺憾。
洛基之死:明日太陽的悲傷殞落
以往,漫威劇情走的多半是歡樂與正面的路線,其中,洛基的「假死」更是許多粉絲相當熟悉的。擅長用幻術愚弄眾人的他,死亡的表象更是他的拿手絕活。因此,如果要使影迷相信這是嚴肅的作品,真正的賜死洛基,將有極大的宣示作用。

然而,魁隆的強大,不只是他輕易地奪走洛基性命,而且他單憑格鬥技巧就撂倒變形俠醫。還記得《復仇者聯盟》中,變形俠醫把洛基痛扁一頓,還烙下狠話:「好弱的神!」可是,當他正面遭遇魁隆,甚至讓洛基興奮說出「我們有變形俠醫」,結果卻被打趴在地。於此,魁隆的強度表露無遺,不但比阿斯嘉神族還強大,更比變形俠醫來的威猛。
「我向你保證,我們會一起看到明天的日出。」(by 洛基)
對於索爾來說,他已經失去太多了,父親的死,阿斯嘉的毀滅,好不容易帶著人民逃出生天,卻遇上意圖奪取宇宙魔方的魁隆。更悲慘的是,他目睹了洛基的死去,不管洛基多麼喜歡惡作劇,背叛自己多少次,但他終究是那唯一的弟弟,是陪他度過無數考驗與苦難的手足。

當洛基喉嚨被捏碎的聲音傳出,索爾卻只能無力的被束縛著,發出模糊的「No」來表達悲痛。過去老是出賣自己的弟弟,奮力挺身而出,還向自己承諾兩人還能一同見到明天的太陽,沒想到卻又是無法實現的謊言。但這個謊言,卻令人心碎不已。
滅世理想:不惜一切的等價交換
本作在刻劃魁隆的形象上,令人想到《皇家特工》的范倫坦。范倫坦認為人類是地球的癌症,唯有減少過多的人類才能拯救地球。然而,魁隆的想法卻來得更加固執而可怕。他深信,唯有蒐集無限寶石,讓宇宙以公平的機率抹消生命,才是最完美的平衡方式。
這一切,源於他無法拯救泰坦星球的遺憾。因為無法實現自己的想法,使得家鄉資源徹底消耗殆盡,讓他決心要消滅宇宙中的半數生靈。為了過去的失敗,選擇拉整個宇宙下水聽來荒謬,但魁隆卻全神貫注在完成目標上,無論要付出多少代價都無所謂,甚至是自己的女兒——嘉魔娜。
有趣的是,魁隆的理論,其實跟馬爾薩斯(Thomas Robert Malthus)的人口論有異曲同工之妙。馬爾薩斯相信,隨著人口增長,資源將不敷使用,而魁隆則親眼目睹泰坦星步入「馬爾薩斯陷阱」,最終成為一片荒無。於是,魁隆決定完成他早該在泰坦星上完成的任務:無差別的將生命削去二分之一。
然而,為了自以為是的「善意」,擅自替全宇宙的生靈做主,甚至為了得到靈魂寶石,選擇獻上摯愛的靈魂。這樣以靈魂換取靈魂,用犧牲一半的人來換取另外一半的繁榮,縱然是在數字上相當完美,但人命真能如此計算嗎?

情感宣洩:英雄們的無力與掙扎
說到最引起爭議的橋段,肯定是泰坦星上試圖奪取魁隆手套的戰鬥。許多人會認為星爵很沉不住氣,為何要把魁隆打醒,害得計畫都功虧一簣。但是,目睹心愛的人被仇敵從眼前被擄走,想完成自己發下的誓言,忍痛發射的子彈卻化為冉冉上升的泡沫。渴望親手帶回嘉魔娜的心願,卻隨著她的死訊成為泡影,而自己對她說的最後一句話,卻是令人心酸的:「你為什麼不走右邊?」
對於星爵來說,小時候看著母親死去,卻沒有在最後牽起母親的手,這始終是他心頭的遺憾。如今他認定的家人與女友,卻再次離他而去。比起對魁隆的仇恨,更多的是對自己的無能為力感到憤怒,如果連心愛的人都無法拯救,就算曾經用跳舞救了宇宙,那又如何呢?
魁隆醒來後,實力差距隨即顯現出來,縱使鐵甲奇俠的盔甲有多少變化,能夠無比迅速的再生,但最終卻只能在魁隆紫色碩大的臉頰劃過一道傷痕,而東尼自己卻被打得難以還手。站在人類科技的尖端頂點,東尼史塔克代表的,是人類憑著自身能力所能達到的終極樣態,在魁隆面前看來卻無比渺小。

當他被盔甲的碎片插入身體時,不只讓人倒抽一口氣,銀幕前的觀眾瞬間鴉雀無聲。
難道,我們真心喜愛的英雄,那個喜歡打嘴砲、玩世不恭,其實渴望他人陪伴的東尼,即將在魁隆的無情輾壓下,在此向我們道別嗎?
彈指之間:東尼的瑟縮與魁隆的笑容
交出時間寶石不久,落敗的東尼拖著身軀緩緩移動,他們所擔心的事情卻真的發生:魁隆動手了。當小蜘蛛對東尼慌張的說著「我感覺很不好」、「我還不想死」,可說讓人心碎不已。面對死亡的恐懼,即使是形同父親的東尼仍在眼前,卻無法消弭內心的不安與恐慌。
但最後,他的那聲「對不起」,才是擊中觀眾心房的話語。總是不肯聽話的彼得,一心想要證明自己,還記得他在太空船被「冊封」為復仇者成員興奮的表情,現在卻在尊敬不已的史塔克先生面前,吐露出深深的懊悔與歉疚。目睹無數戰友消逝,東尼只能無力瑟縮著,這比起他在紐約大戰後的恐慌症嚴重多了,活生生的生命灰飛煙滅,他卻只能任憑其發生。於橙色夕陽的映照之下,卻完全暖和不起來,只有冷到骨子裡的無盡絕望。

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