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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形監獄」作為當代權力機制:有效地鑄造人成為「柔順的身體」

「圓形監獄」作為當代權力機制:有效地鑄造人成為「柔順的身體」
古巴青年島特區新赫羅納監獄內部|Photo Credit: Friman CC By SA 3.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傅柯認為我們已經進入「無限審查,強迫客體化的時代」。現在的社會是常規化的社會,其中評估取代刑罰,而且滲透司法,進行社會控制——控制身體、群體以及知識。

文:麥克・懷特(Michael White)、大衛・艾普斯頓(David Epston)

【圓形監獄】

結構

圓形監獄是十八世紀法國哲學家、社會改革者邊沁所發展出來的建築。邊沁認為這種建築是在空間當中組織或編制人們的「理想」模式,可以有效地「鑄造」人成為「柔順的身體」——易於轉變和利用的身體。他認為,這種建築的理想性,在於它把人的效率推到最高、把管理所需的成本降到最低。所以,在這樣的憧憬之中,圓形監獄是一種非常經濟的權力形式。

然而,圓形監獄並不是一種全然創新的權力技術。它承繼、改良的控制技巧來自局部層次,例如軍隊、修道院、學校等等發展出來的制度。圓形監獄是一座環形建築,中間是一座塔樓。圓形監獄可能有好幾層,每一層只有一個房間的深度,並分割成許多小房間。每個房間都有一扇後窗讓自然光照進來,前面有一個很大的前窗面對中庭。房間之間沒有窗戶,住在裡面的人無法彼此直接接觸。這種房間,依照組織的性質或目的,可以作為「牢房」、「工作間」等用途。

凝視

每個房間都面對中庭中央的監視塔。監視塔駐有警衛,層數和圓形建築的層數相當。警衛從監視塔監視每個房間的活動,視線完全沒有阻礙。在背光的照射下,房間裡人的活動會變成剪影,變成鮮明的浮雕。房間裡任何活動都逃不過警衛的監視,房間裡的人永遠成為被監管的對象。這種空間是「……小劇場,每個演員都是孤獨的,全然地個別化,也永遠可見。」(Foucault, 1979, p.200)

然而,房間裡的人永遠可見,監視塔的警衛卻永遠不可見。監視塔的設計是,透過精心設置的門、窗,使房間裡的人看不到監視塔內部。房間裡的人永遠不知道塔裡什麼時候有人在監視他。如此一來,人們別無選擇,永遠只能假設警衛正在注視他。所以他們體驗到的自己是永遠被監視的對象。因此,這種權力機制就會「誘導」人在行動時,認為隨時有人在監視自己。

這種監視系統不但有效,而且經濟。用相對少數警衛,在各扇窗口梭巡,就可以達到監視作用。

因為永遠有人看著你, 因為永遠被人看著, 所以能夠使人保持紀律, 永遠順服。(Foucault, 1979, p.187)

生活的評估與定型

圓形監獄在空間上對人的配置會製造一種情境,透過組織建制的規範,對人進行分類、認證、評量、比較、分化和判斷。這又使得人被孤立分化。除此之外,這空間配置還提供理想的條件,可以依照組織的準則,對人進行訓練和矯正。

因此,住在個別空間的人體驗到永遠的凝視,其實是「常規化的凝視」(normalizing gaze)。這些人體驗到,永遠有人依據組織建制的規範或標準在對他進行評價。這種常規化的凝視會使人永遠受到「所有時間、活動、行為、講話、身體、性慾上的小懲罰。」(Foucault, 1979, p.178)

檔案發明以後,隨時可以記錄人的生活,又強化了對人施行常規化與個別化的做法。如此一來,人們就被「掌握並固定在文字當中」,便於收集統計數字,設計定型化規範——也就是建構關於人們一體、全面的知識。根據傅柯的觀點,這種對人的描述,「將真實生活轉變為文字」,成為一種重要的社會控制手段。

以前是宗教要求人犧牲身體,現在卻是知識要求我們拿自己做實驗,要我們犧牲知識的主體。(1984c, p.96)

檔案可用以紀錄,把人「客體化、主體化」,所以在「個人的格式化」過程當中十分重要。

常規化的判斷

圓形監獄的設計目的是完完全全壓制人。每個人隨時覺得自己在組織規範和準則的監管之下,而在這種監管下,在這種「常規化的判斷」下,人是完全孤立的。由於人在自己的空間不能和其他人直接接觸,所以也無從比對彼此的經驗、生產不同的知識、建立同盟、反抗壓制。在這個嚴格階層劃分的觀察體制,在這個「個別化的金字塔」當中,不可能發生「多元化」常有的掙扎與反抗。對權力的反抗就這樣有效地中和掉了。

圓形監獄提供了一種當代權力機制。這種權力機制依賴的是「常規化的判斷」(normalizing judgment)。它所提供的社會控制系統不容許人們根據自己的價值和道德觀點判斷自己。這種社會控制不是依照人們「犯錯」的程度決定行為的後果。這種社會控制手段是依照某種規格標準判斷人的表現。瑣碎的檢查取代了道德判斷。行為後果是由一個人的表現程度而定。在此,焦點不在於「做錯事」,而是「沒有達到要求的程度,或者任務失敗」。凡是偏離組織的規範和準則,都應受懲戒。

自我壓制

這種當代權力機制不但把人和人的身體物化,而且還徵召人們積極參與自我壓制的過程,依據組織的要求或規範,塑造自己的生活。

一如之前的討論,人們若是永遠不知道何時有人在審查自己,就只能假設自己永遠是被監控的對象才會感到安全。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會永遠警戒自己的行為,隨時依據組織設定的規範,評估自己的行動、樣態。一旦認為自己的行為有何失常或錯亂,他們便會受到誘導,把身體當成物體對待,亦即從事規訓、矯正的運作,把自己塑造成為柔順的身體。如此一來,他們就成了自己的警衛,開始監視自己的樣態。他們成為自己審查的對象。

置身於可見領域,也知道自己置身可見領域當中的人們,就會為權力的約束負起責任。他使得這些約束恣意地在自己身上為所欲為;他自陷於這種權力關係,同時扮演兩種角色,成為壓制自己的規訓。(1979, p.202)

積極形式的權力

傅柯認為,圓形監獄的權力模型在性質和效應上是積極(positive),而非消極的。討論權力的積極性質時,他指的並不是一般意義之下的「積極」,並非指某種有利、可欲的事物。他所謂積極的權力之所以積極,指的是它建構或塑造人的生活。這種「效應積極的權力」的概念和一般的權力概念全然相反。一般的權力概念都主張權力在運作及效應上都是壓制人的,主要是進行剝奪、限制、否定、包圍,是一種負面的力量和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