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票日倒數 倒數
0
23
11
50

前往選舉專區

對性侵犯動用私刑,不是性侵倖存者的真實需求

對性侵犯動用私刑,不是性侵倖存者的真實需求
Photo Credit: Depositphotos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十六歲少女疑似被性侵自殺,已經是很令人扼腕不已的消息,然而卻又傳出名為「黑色豪門企業」的人,對性侵嫌疑犯動用私刑的影片。這樣的畫面沒有讓有類似受害經驗的我們歡呼,反而一起陷入複雜混亂的痛苦。

昨天(5月23日)我跟其他性侵倖存者朋友們不太好受,十六歲少女疑似被性侵自殺,已經是很令人扼腕不已的消息,然而卻又傳出名為「黑色豪門企業」的人,對性侵嫌疑犯動用私刑的影片。這樣的畫面沒有讓有類似受害經驗的我們歡呼,反而一起陷入複雜混亂的痛苦。

司法體系迎合父權價值,造成性侵受害者有苦難言,包含司法流程的再度傷害、司法人員的性別意識低落、性犯罪的蒐證困難及現行法規的漏洞(如:偷拔保險套、沒有明確拒絕就無法成罪)等等,所以很多時候,性侵受害者並無法得到司法正義,這已經是越來越多人意識到的現實。

正因為這樣殘酷的現實,人們開始鼓吹訴諸「私刑正義」,但這依舊是男人的觀點,不是性侵倖存者的真實需求。

跟大家分享自己的經驗。當有新認識的人知道我被性侵過,男性通常會問的是「性侵者有沒有被制裁?」,這個問題其實蠻令我不舒服的,因為我感受到他們「根本不在乎我怎樣」,他們在乎的是國家治理或社會治安,甚至是為了讓自己可以跟犯下性暴力男人劃清界線的心理因素。

而會問我「妳現在還好嗎?」的人,則幾乎清一色是女性。同時也該指出的是,比較少性侵倖存者同意「由別人代為自己復仇」,這種骯髒事並不該由閒雜人等代位來做,甚至更多性受害者追求的是「自己的解脫」,就像那位十六歲少女一樣。因為我們很多人可能,早已沒有能力思考復仇什麼的了。

不僅如此,我一向悲憤於父權社會的「受害者挑選」現象,無論是林奕含還是十六歲少女的事件,這些受害者都相對符合某種幽微的「大眾期待」,她們的「貞操」被認為「配得」社會的保護,所以才會比較容易得到支持。如果今天受害者是移工、性少數、八大行業的人,像是一名中年越南籍跨性別流鶯,社會又會怎麼看待呢?還會有人為受害者染上鮮血嗎?說真的我不知道。

除此之外,最近剛好從日本性侵倖存者的書中讀到,她很勇敢地說出自己「喝尿的慾望」,這是她被性侵後出現的創傷反應,是非常真實的感受。實際上好不容易活下來的性侵倖存者,不少出現了暴力傾向、施虐/受虐慾望、藥物濫用或約砲賣春,甚至還有人成為了性暴力的加害者。但社會不願意正視倖存者的真實狀態,總是把我們想成「恐懼排斥性愛的貞烈女人」,如果我們被發現不是這副模樣的話,將要承受難以想像的壓力。

也不得不提到,在現今的台灣社會中,合適於性侵受害者的醫療與心理輔導資源並不多,不少人就換了好幾間醫院,甚至我個人還因為「無法正常講話」,所以諮商的效果有限。是婦女團體特別為我安排了藝術治療,也幸虧我還有資源,但如果是鄉村部落、低學歷的受害者呢?說真的我實在不敢想像。

最後我必須要說的是,每一個加害者犯案、受害者被漏接,從性教育及平權教育的不足,到網路上氾濫的錯誤資訊,還有整個社會安全網及司法體制的破洞,這些都是我們整體社會的責任及歷史共業,把問題個人化與瑣碎化,吃著人血麵包的人們一點也不無辜。

本文經吳馨恩授權轉載,原文發表於此

責任編輯:彭振宣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