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安:三個反對網路實名制的理由

朱家安:三個反對網路實名制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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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匿名與否不只影響人是否敢說話,也影響你說的話被別人如何看待。有些話,就算你在身份暴露時依然敢說,別人也有可能恰恰因為你的身份,而低估那些話的可信度,或者認為不需要認真對待。

文:朱家安

網路速度越來越快,社群網站越來越發達,人線上溝通的時間越來越多。我們在網路上跟自己本來就認識的朋友聊天,也和陌生人對話。網路促成人際溝通和協作的威力之大,足以在幾年內發展出人類有史以來最豐富的百科全書:維基百科。

然而,網路的自由也促成麻煩。維基百科有用假消息搗亂的用戶,社群網路也有各種你我熟悉的攻擊。眼看網路逐漸成為惡意攻訐和假消息的溫床,有些人認為應該限縮網路的匿名性。限縮匿名性最極端的做法,就是「網路實名制」:人必須付出暴露身份的代價,才能在網路上發言和互動。實名制的支持者認為,比起具體生活,人在數位世界有更多脫序行為,這是因為人在數位世界更容易匿名,限縮匿名性之後,我們可以期待網路世界有更順暢和真實的溝通。

網路實名制

當然,現在看起來「網路實名制」的形象很差。韓國憲法法院在2012年判定相關的實名制法律違憲,目前世界上唯一認真以國家地位推行網路實名制的是中國,不過中國同時也用臉部識別AI去監控自己的老百姓,隨時替他們打分數,並根據分數高低決定人民擁有哪些權利。

如果我說我不同意中國實施網路實名制,你大概不會太意外,因為有許多歷史證據顯示中國是個不在乎人權的國家。中國實施網路實名制不OK,這不代表網路實名制真有問題。

然而,如果主事者不是中國,網路實名制會比較不令人擔心嗎?假想一下:有個社會決議實施網路實名制,而且這不是因為他們慣於箝制言論自由,而是因為他們有共識想要讓網路發揮更好的效果:促進更多負責任的討論。在這種情況下,這個社會會成功嗎?

弗斯塔諾(Karen Frost-Arnold)認為不會。

好討論的判準

弗斯塔諾是紐約赫伯特和威廉史密斯學院的哲學家,專攻社會知識論和倫理學。

我們該怎麼評估網路實名制的影響?弗斯塔諾認為,既然我們最終希望網路提供公平的環境讓大家藉由討論達至真實,那麼有兩個簡單的方向可以參考:

  • 避免錯誤(error-avoiding):怎樣做會讓網路上有更少錯誤的說法?
  • 追尋真實(truth-seeking):怎樣做會讓網路上有更多符合真實的說法?

這兩個判準互相獨立,如果一個討論區的發言審核嚴格到沒有人能真的發言,這個討論區在「避免錯誤」方面會很高分,在「追尋真實」方面會超級低分;而一個人超多且完全不審核留言的討論區,則應該會完全相反。

從這兩個判準,弗斯塔諾認為我們可以看出匿名環境的三個好處。

1. 免於恐懼懲罰

首先,匿名的選項能讓發言者免於身份暴露的恐懼,以及發言導致的懲罰。這讓某些在現實社會中有難言之隱,或會造成當事人負面影響的事實更有機會被揭露。

這件事情其實不需要弗斯塔諾特別提到,我們也可以在各種「靠北XX」板上觀察到。有時候學生╱員工╱家人即使對於學校╱雇主╱家庭不滿,也不見得願意以真實身份提出。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免於恐懼」雖有助於「追求真實」,卻不見得能「避免錯誤」。

2. 鼓勵經驗糾正

弗斯塔諾指出,匿名性也會對「避免錯誤」有幫助。匿名性讓弱勢、邊緣的族群更容易安全地分享他們的見解和經驗。

多元民主社會的公共討論裡,常常有議題涉及你我從未經歷過的生命經驗,在這種時候,匿名性可以保護那些擁有這類經驗的少數人,讓他們比較容易把自己的經驗介紹給其他人知道,來糾正對他們來說並不公平或者錯誤的說法。

3. 免於證言的不正義

若別人僅僅因為你的身份、種族等不相關的因素,就認為你的發言不可信、不值得認真對待,根據哲學家弗利克(Miranda Fricker)的說法,這代表你身陷證言的不正義(testimonial injustice)。你可以把證言的不正義看成訴諸權威謬誤(appeal to authority)的相反,訴諸權威謬誤,是基於無關的個人特質去認為一個人說的話有道理,而證言的不正義,則是基於無關的個人特質去認為一個人說的話無足輕重。

值得注意的是,證言的不正義並不是只發生在法庭上手按聖經講的那些「證言」上。記得上次你開會時提了一個不錯的點子,但因為人微言輕直接被省略嗎?那也是一種證言的不正義。

我們有理由相信,社會上的一些人正在吃證言不正義的虧。芝加哥大學經濟學家貝特朗(Marianne Bertrand)和哈佛大學經濟學家穆拉伊特(Sendhil Mullainathan)做過一個實驗。他們捏造求職信件,隨機把信件配上白人常用的名字(例如「Emily」、「Greg」)或黑人常用的名字(例如「Lakisha」、「Jamal」),統計這些求職信得到面試機會的機率。在貝特朗和穆拉伊特於2004年發表的文章〈愛蜜莉和格雷,會比拉吉沙和賈墨更容易找到工作嗎?〉裡面,你應該已經猜到,和擁有黑人名字的拉吉沙和賈墨相比,擁有白人名字的愛蜜莉和格雷確實收到更多面試機會。

白人比黑人更容易找到工作機會,這件事你不需要經濟學家統計,也可以猜到。貝特朗和穆拉伊特的研究顯示的另一件事,你就未必想得到了:註記黑人名字的求職信件除了爭取職位的功能低落,似乎連被認真看待的機會都比較少。

在捏造求職信件時,貝特朗和穆拉伊特區分兩種設計:「好資歷」(higher-quality)和「壞資歷」(lower-quality)。好資歷的「求職者」有比較多正面工作經歷、通常當過兵、有一些電腦技能、比較少工作空窗期⋯⋯等等,壞資歷則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