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球員被踢中要害,隊醫如何治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男性球員在比賽期間被踢到要害,隊醫需要如何處理?球員又會面對甚麼傷患風險?
早年我在講女隊醫入男更衣室提過[註1],我們和男隊醫最大分別,只在於更衣沖身的幾分鐘。
某次大型運動會的選手村內竟然有酒賣,團長和治療師們完成一天工作,摸摸酒杯底。我不知道是外國的酒特別烈,還是有人借意將話題變得尷尬︰「聽講你以前做很多足球比賽,如果球員被對手踢到老二,你通常會怎樣做?」團長的笑裏藏著一把小李飛刀。
女同事雖然已喝過幾杯,仍然答得頭頭是道。正如《魔球》(Moneyball)作者Michael Lewis在他的育兒書《Home Game》裏寫,要講男人的命根,理想的方法是要儘量用最學術、最醫學的方法來解說。
雖然,到執筆複述一刻我仍然忍不住笑。
首先,要等待球證示意,隊醫才可進場。隊醫早就看見球員被踢到要害,但場邊支援第一訣,是忍笑,然後摻扶球員到場邊。雖知道男人最痛算這種,但隊醫難以不認同場面對異性來說是終極的滑稽。
球員會有點作嘔作悶,睪丸酮間歇性栓塞。他異常惶恐,像在《鹿鼎大帝》劉以達問周星馳︰「大夫,我是否懷孕了?」「當然沒有,你要的驗孕棒我沒有放在急救包裏。」
然後,大會通常指定隊醫要在邊線做檢查。問題來了,觀眾的眼睛和電視直播的導演,都不希望見到「開籠雀」。拉到更衣室呢?代表球員就算沒事都不能回到邊線;孤男寡女共處更衣室做男科檢查,大家都不願意見到其中一方哭著跑出來控告對方性侵變無頭公案,美國體操的納沙醫生,半個都嫌多[註2]。
我們唯有在場邊暗角偷偷地做檢查。同事別過頭,著球員拉開褲子自行檢查。
看一看,捏一捏,被踢中的一邊有紅腫痛熱嗎?有的話更簡單,根據教科書對這類傷患的即時方法,原來是跟其他傷患一樣︰P(protection,保護)、R(rest,休息)、I(ice,冰敷)、C(compression,施壓)、E(elevation,提升)。
早前NBA名將詹姆士在東岸總決賽的社交網站發佈照片就是完美示範,只是怎樣做提升,我猜想,應該是拱橋吧,還有甚麼方法呢……
睪丸傷患大致分尖、鈍和套狀撕裂,出血情況各異,但要清除瘀血都需要動手術進行。如果敷冰情況沒有改善,便要轉介到泌尿外科醫生做詳細檢查。
球員面色一轉,說︰「沒有。但……只是……不見了。」「不見了!?」
是的,會不見的。男孩出生時,睪丸會在腹腔裏有腹膜包著,但出生後數個月的發展,睪丸必須要下垂滑到腹腔外,溫度比正常體溫低攝氏2-3度的陰囊裏。隨著年齡增長,腹股溝的靭帶及筋膜亦因爲男性的發育變化而變得鬆馳。足球比賽中,很少球員有慣性戴保護裝置,短兵相接的撞擊力,可以大得穿過腹股溝孩提時用來袋袋平平安的縫隙沿路上去,在腹股溝以上甚至在會陰和腹腔內卡住了。如果男仕天生輸精管較短又或者曾經患過小腸腹股溝疝脫(即小腸沿同一條路線滑到腹股溝以下位置)或會提高脫位的風險。
正常體溫下的蛋蛋,是生不成精子的,球員為著他下半生的幸福,焦躁不安。為免事情變成被低溫慢煮溫泉蛋,治療師叫他使勁原地狂跳,希望靠地心吸力掉回袋裏,雖然成功率只得約15%。幸好他不怕尷尬和女隊醫提出,很多男仕撞到後諱疾忌醫,到數日甚至數個月後才多睪丸旋扭了影響了血液循環再造成輸精管萎縮,那可要變成活太監了。
當然,這要找個鐘頭攝不進的角落進行,以免被誤會是鬼上身。
一輪狂跳後,球員面色再一轉,是那種憋完大便再排出來那種舒坦。
沒有扭蛋掉進卡槽的清脆塑膠聲,但治療師可以肯定不用跟球員去急症室了。
「完勝!」團長的奸計似乎不能得逞,他又喝了一口啤酒,泡沫還在嘴邊未抹掉,又緊接另一個話題語無倫次……
註
參考資料︰
- Aslam, M. Z., Thwaini, A., & Sundaram, S. K. (2009). Testicular dislocation: a rare consequence of blunt scrotal injury. Canadian Urological Association Journal, 3(3), E1–E3.
- Zavras, N., Siatelis, A., Misiakos, E., Bagias, G., Papachristos, V., & Machairas, A. (2014). Testicular Dislocation After Scrotal Trauma: A Case Report and Brief Literature Review. Urology Case Reports, 2(3), 101–104. http://doi.org/10.1016/j.eucr.2014.02.004
本文獲授權轉載,原文見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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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tnlhk
核稿編輯︰王陽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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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