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提案散布「假新聞」要坐牢3天,但誰來負責查核、監管?

綠委提案散布「假新聞」要坐牢3天,但誰來負責查核、監管?
Photo Credit: 我們的島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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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錄片導演李惠仁說,這種提案一不小心,就會走回以前國民黨言論審查、思想審查的老路。痛批「提案的立委諸公,你們熱暈了嗎?竟然要立法來管制?」

而法國國會上週(6月7日)也才剛針對假新聞立法進行討論,法國總理馬克宏提出,有鑑於去年法國選舉時俄羅斯的介入,建議立法授予法官關閉被裁定散佈假消息的網站。不過批評人士認為,擬議的法律威脅言論自由,並可能給政府權力,不適當的控制消息散播。

台灣的假新聞,該如何抑制?

《ETtoday》報導,立委邱志偉說,新聞自由當然是一種價值,但有人會濫用這種自由,變成傷害國家、社會、人民。他強調罰則是嚇阻作用,不堅持一定要有,但一定要有面對這問題的決心,不能繼續下去。法律規範主要是在針對惡意傳播,不是在破壞新聞自由,而是提醒不能濫用新聞自由。

《新頭殼》報導,邱志偉認為,《社維法》原本就針對「散佈謠言」者加以處罰,他只是將未經查證散佈「假新聞」、「假消息」列入。散佈謠言要處罰,為何散佈假新聞就不可以處罰呢?

《社維法》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處罰行為包括,「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而邱志偉的修正案則將其改為「未經查證於網路散播、傳遞假新聞、假消息或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秩序者」。

不過邱志偉也表示,目前法案還在交付委員會審查中,後續的審查還有委員會的討論、各界意見,他會再聽聽大家的聲音。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表示,網路謠言確實泛濫,也造成社會混亂,行政院會在言論自由與國家安全間取得平衡,擬定相關對策。他並表示,行政院目前沒這樣的提案,但尊重立委提案權。

而為了打擊假新聞,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下令政院設置「即時新聞澄清專區」,回應政府認為真實性有問題的資訊與新聞報導,包含經濟部、衛福部、環保署、農委會等中央部會在內,都設有爭議訊息澄清專區,提供民眾查詢。

《蘋果日報》報導,為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以廣播、電視來說,可依《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若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或公平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可依同法處20萬元至200萬不等罰鍰,並可停止該節目或廣告,令其改正或為其他必要措施。

NCC說,對於廣播、電視的假消息,民眾若是檢舉,NCC會請電視台或廣播業者說明,也有不少民眾要求業者限期改正,否則依法律途徑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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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羊正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