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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招生為了「平權」卻歧視亞裔:因為「人格」較差

哈佛招生為了「平權」卻歧視亞裔:因為「人格」較差
Photo Credit: Ian Lamont @ Flickr CC By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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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學校長法絲特(Drew Faust)12日發信給全校師生,她說,哈佛試圖創建一個多元化的學生群體,招生中考慮多種因素,聲稱「哈佛的做法既合法又公平」。

(中央社)
美國哈佛大學被控招生政策對亞裔美國籍學生種族歧視,根據16日提交的訴狀附件,其中的報告分析超過16萬名學生,發現亞裔美籍生的印象分數普遍被打低,大大降低錄取率。雙方上周五提交文件,此案有可能上訴至最高法院。

《法新社》報導,2014年,反對以種族做為招生考量的團體「學生公平入學」(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 SFFA)狀告哈佛大學,指控校方偏袒白人、非裔和西語裔申請人,原應錄取的亞裔學生因此被犧牲。該團體16日在書狀中附上分析報告。

《紐約時報》報導,根據團體委託做成的分析,哈佛一向將亞裔美籍申請者的「積極人格」、魅力、勇氣、友善和「廣受敬重」等特質分數打得比其他人低。

分析指出,在測驗分數、成績和課外活動等各種申請指標中,亞裔美國學生都比任何其他族群申請者的表現更好。但分析發現,這些學生的個人評量,卻大幅拉低他們的錄取率。

這份提交波士頓聯邦法院的書狀也顯示,哈佛大學2013年做了招生制度的內部調查,並發現對亞裔美籍申請者存在偏見。但哈佛從沒將這項調查的結果公諸於世,也沒對此採取行動。

報告顯示,由於這項招生政策,亞裔僅占錄取者的19%;如果不採種族評量標準,錄取率會提高到26%,只看學業表現的話,錄取率則達43%。

哈佛大學和團體分別對構成公平入學程序表示看法,雙方針鋒相對。

「學生公平入學」在書狀中針對分析寫道:「結果顯示,亞裔美籍校友、學生和申請人的臆測一直是對的。」「當今的哈佛,重操1920和1930年代對猶太裔申請限額相同的歧視和刻板印象。」

但哈佛大學則強力反駁,說校方自己的專業分析結果顯示沒有歧視,且在選擇學生時,追求多元化是重要的一環。

校方也向法院遞送新文件為自家政策辯駁,並在聲明中說,學校「沒有歧視任何族群的申請者,包括亞裔美國人。且在過去10年,亞裔美籍錄取率已增達29%」。哈佛還痛批「學生公平入學」創辦人布魯姆(Edward Blum),指控他利用哈佛,重炒過去挑戰大學招生平權的冷飯。

在「費雪對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Fisher v. the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一案中,最高法院2016年宣判,種族可作為眾多招生要素的其中之一。

亞裔學生究竟「輸」在哪裡?

《BBC中文網》報導,哈佛大學官網顯示,在錄取的學生中,亞裔美籍學生所佔比例為22.2%,而非裔美籍學生比例為14.6%,西班牙及拉美裔美籍學生比例為11.6%,美洲原住民及太平洋島學生為2.5%。其他學生(主要為白人)所佔比例在50%以下。

上周五在波士頓的法院動議中,SFFA指出,「哈佛大學不會承認的是,對他們來說,種族不僅是招生時的一個重要因素,更是他們在錄取西班牙裔及非裔美國學生時的決定性因素。」

「一名亞裔學生有25%的錄取機率,但如果他是白人,錄取機率就會是35%,如果他是西班牙裔,他的錄取機率就會變成75%,但如果他是非裔,他就有95%的可能性被錄取。」

《民視新聞》報導,在過去的入學審查過程中,哈佛會將申請人以五個項目評分──「學業」、「課外活動」、「運動」、「個人」、與「整體」。評等由高至低為是1~6。白人申請者在「個人」項目有21.3%獲得了1等評價,然而亞裔申請者卻只有17.6%獲得1等評價。

另外法院文件也顯示,哈佛大學2013年對他們的入學政策進行過一次內部調查,發現了如果只考量「學業」成績,亞裔申請者錄取率應該會由實際的19%升高到43%。再考量到哈佛偏好招收具有「運動員」與「特殊親屬關係」的學生後,白人的比例會上升,而亞裔的比例會下降到31%。如果再考量「課外活動」與「個人」評等方面因素,白人的比例會再次上升,亞裔比例會下降至26%。當再算入「人口統計」因素後,非裔與西班牙裔的比例會提高,白人與亞裔人口的比例則會下降,最終,讓亞裔的錄取比例變成19%左右。

亞裔申請者被「歧視」早已不是第一次

《聯合報》報導,2012年就曾有哈佛畢業生Ron K. Unz指責哈佛招生「反亞裔」,因而哈佛內部研究辦公室(OIR)進行內部調查後總結,「亞裔表現優異學生的入學率更低」,且亞裔是在種族項目內唯一有負面影響的群體。

2013年初,OIR又推出第二分報告,重點分析亞裔和白人申請者間招生比率,且僅限於非傳承生或體育生。報告又發現,亞裔在考試成績、學術成就和總體分數等方面都大大優於白人學生,在10項比較當中,僅在人格(personal rating)上,白人學生得分更高;同時,類似成績情況下,白人學生通常錄取率高於亞裔學生。

《聯合報》報導,2009年普林斯頓大學就有研究顯示,亞裔在SAT考試中,需比白人高出140分、比拉丁裔高270分、比非裔高450分,才能進名校。但這項研究並未比較和衡量課外活動、入學短文、推薦信等其他招生因素。普林斯頓大學也曾遭亞裔申請者提出偏見指控,但2015年聯邦教育部在調查九年後,還普大清白。聯邦官員認定,亞裔很難進普林斯頓,但其他人也都如此。

《蘋果日報》報導,雙方上周五提交文件,要求法官批准簡易判決動議(motions for summary judgment),也就是在沒有陪審團參加的情況下立刻做出裁決,不過法官很有可能會拒絕這項要求。如果不獲批准,此案將於10月開審。一旦上訴至最高法院,有可能顛覆數十年來全美各地大學的平權行動政策(affirmative action policies)。

Affirmative action是指美國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在法律要求的平等機會,旨在防止在「膚色、宗教、性別或民族出身」上對僱員或就業申請人的歧視。美國政府自1960年代推動扶持行動,以糾正歷史上與之相關的有明顯歧視的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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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楊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