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數碼單一市場」版權法案,為何引起爭議?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歐盟快將通過的版權法案,其中兩項條款備受爭議,批評者認為會嚴重破壞互聯網生態,甚至令網絡監控變得更容易。
歐洲議會法律事務委員會昨日通過一項備受爭議的版權法提案,並將於7月初作全會表決。這項提案關於數碼單一市場內版權的指令(Directive on Copyright in the Digital Single Market),目標是協調各成員國的版權及相關權益法律,然而部分條文引起爭議,批評者指其中的第11及13條影響深遠,會嚴重破壞互聯網生態。
版權的延伸
法案第11條關於保護新聞出版物的網絡使用,涉及所謂的「輔助版權」(ancillary copyright)或「相鄰權利」(neighbouring rights),要求使用新聞內容片段前須先取得出版方的許可。雖然條文不適用於使用出版內容的「非實質部分」(insubstantial parts),然而如何定義則交由各成員國定義。
歐洲議會議員、德國海盜黨的維達(Julia Reda)表明反對法案,她指出複製整篇新聞或大幅抄襲內容本來就違反版權法,而此新條文把保護擴將至「輔助版權」,目的只是禁止連結新聞。她舉例解釋,「默克爾遇上文翠珊」只是事實陳述,不會受版權保障,但在此條例下,這句可能因為是新聞標題而受到相鄰權利的保護(後者無須要求原創)。
換言之,即使沒有引述新聞的任何內容,僅在標題上加連結至原文,亦有可能違反條例要求。這種「輔助版權」又被批評者稱為「連結稅」(link tax)——雖然在最新版本的法案中,超條結及搜尋器顯示結果均獲豁免。而且由於條文不清晰,可能涉及的法律訴訟已令人卻步。
不過支持法案歐洲議會議員、德國基督教民主聯盟的霍思(Axel Voss)認為,條文不會引起批評者提到的影響,而且對所有公民有利。他說︰「我看不到這如何對公民有負面影響,他們仍然享有資訊自由,雖然可能無法在一個網站看到所有新聞,但他們仍能夠上新聞出版商的網站。他們基本上可以做任何事——連結、複製等——不過只能出於個人目的。我看不到對任何人有真正壞處。」
在歐洲議會法律事務委員會的會議上,這項條文獲13票贊成12票反對,僅以一票之差獲得通過。
平台須事先防止侵權內容出現
以15票對10票獲得通過的法案第13條則更具爭議,條文規定,任何網上內容分享服務供應商必須取得版權持有人許可,才能夠公開有關作品,假如未獲授權,服務供應商就必須阻止有關作品在其平台上出現。
由於不少這類分享服務——例如各大社交網站——均容許用戶上載內容,要遵從條文規定的話,這些平台必須在用戶上載內容時先檢查有否侵犯版權,通過檢查後再發布內容。目前YouTube有類似機制,阻止用戶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上載含版權的影片和音樂,條例生效後,任何上載內容——不論是影音、圖像、文字甚至程式碼等——均須先經過檢查。
霍思認為指令只會影響少量網站,他提到草案已豁免網上商店、開源軟件開發平台以及非牟利網站如網絡百科全書等。然而維達反駁指,條文對於規限的網站種類並不清晰,仍有網站可能意外違反條文要求,例如約會程式或須先掃描用戶上載的圖片,確保沒有侵權內容。
變成監控工具、不利競爭?
不少科技界名人聯署公開信反對法案第13條,包括互聯網先驅兼TCP/IP發明者之一瑟夫(Vint Cerf)、萬維網發明者伯納斯-李(Tim Berners-Lee)和《維基百科》創辦人威爾斯(Jimmy Wales)等。他們認為,條文要求網絡平台採用自動化的過濾程式檢查所有上載內容,會令互聯網由開放予眾人分享、創新的平台逐漸變為自動監控用戶的工具。
公開信指出,根據歐盟過往的電子商務指令(Electronic Commerce Directive),用戶須為其上載的內容負法律責任,而萬一內容違法,網絡平台則有責任在得悉後移除有關內容。然而新條例把這種責任模式倒過來,令平台須為所有上載內容負法律責任。
聯署者擔心,一旦落實這種做法,不僅影響到來自美國的大型網絡平台,最受打擊的是這些公司的競爭對手,因為條例要求自動過濾內容的技術,所需要的支出由平台自行負責,大企業有足夠資金應付,但會對較小型的競爭造成負擔,技術亦很可能外判給其他科技公司負責,難以問責。信中更指,假如當年互聯網的核心協定及應用發展時已有這項條文,互聯網不太可能變成現在的樣子。
另一項批評是,這種自動過濾內容的技術目前尚未達到保證可靠的程度,有機會誤把正確的內容封鎖,機制亦容易遭濫用。網絡上不少二次創作——特別是各式各樣的meme——的傳播可能會大受打擊,窒礙網絡的表達自由。除了諷刺內容外,一些政治上較敏感的內容,例如示威、警員濫用暴力的影片可能會被這些過濾系統自動移除,導致言論審查。

影響或不限於歐洲
關注網絡表達自由、版權議題的組織「公共知識」(Public Knowledge)全球政策總監羅斯(Gus Rossi)提到,雖然條例生效後只適用於歐盟成員國,但影響不限於歐洲,因為科技公司可能選擇全球採用同一過濾機制。
霍思承認他的提案並非完美,並可能會引起一些「假陽性」結果,令合法內容被移除,但他指在現有制度下,大型平台可以在侵權內容旁邊加上廣告賺取利潤,新法將有所改善︰「我們總要在某處開始。」
新經濟是什麼?由新興產業持續創新與成長,所帶動的「舊經濟」變革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本文將帶您了解什麼是新經濟、新經濟所帶來的影響,進而探討台灣該如何在國際市場激烈競爭的環境下,發展新經濟產業,使台灣能與世界接軌,同時帶動傳統產業轉型成長。
經過前幾年病毒的肆虐,全世界一同承受了疫情時代封城、居家辦公、社交距離等種種衝擊,人們在工作模式與市場經濟行為上,都受到了不小影響與起伏動盪。然而,即使疫情期間面臨著層出不窮的挑戰,新經濟產業成長的勢頭並未減緩,甚至更加蓬勃尋找出路。長期致力於促進台灣產業發展的民進黨立委趙天麟表示,為了因應大環境不斷變動的市場需求,台灣需要積極創新與進化,把握迎面而來的機遇,才能為市場帶來新的希望與活力。本文將探討台灣該如何在國際市場激烈競爭的環境下,發展新經濟產業,使台灣能與世界接軌,同時帶動傳統產業轉型成長。
什麼是新經濟?新經濟定義介紹
新經濟一詞起源於1990年的美國,當時的美國景氣迎來空前盛況,各行各業呈現「高成長、高所得、低物價、低失業率」的現象。部分支持「新經濟理論」的學者認為,促成此現象的原因分別為以下6點:「全球化分工生產」、「金融市場變遷」、「僱用型態改變」、「美國贏得冷戰」、「開發中國家提供市場」、「資訊技術的發展」,同時高科技產業仍不斷創新,一並拉抬了其他產業的生產力,讓社會整體呈現欣欣向榮的氛圍。時間拉回到現在,「新經濟」一詞的定義變得相對模糊,目前主要意指能為傳統產業帶來革命性影響的新興產業或科技,像是近年來的大數據、5G、AI等,都可以視為新經濟的一員。
本文以大數據舉例,說明新經濟所帶來的變化。在還沒有大數據分析的年代,各行各業收集數據受到限制,只能透過人工統計整理,難以針對收集來的數據進行全面分析,更別說從資料中找出各個事件的關聯性,在下達決策時也一律以經驗來判斷。而大數據的誕生,讓所有產業的資訊處理能力有了飛躍性的提升,企業可以快速分析數以百萬筆的資料,並從數據中預測出未來的趨勢,提高各行各業的效率及競爭力,進一步發展出以數據為主的全新商業模式。
除了上文中提到的資訊科技產業外,近年來藝文、運動等新創產業,亦是開拓新經濟所關注的重點領域,例如由趙天麟立委號召的「大高雄38區公益慢跑」,除了成功突破台灣當時最高夜跑人數的紀錄之外,立委同時也邀請了全球6大馬拉松中的日本東京馬拉松總監、與德國柏林馬拉松總監一同共襄盛舉,並共同商討將高雄馬拉松推上世界舞台的可能,促進高雄運動新經濟的誕生。
新經濟影響巨大,引領全球經濟發展方向
新經濟的影響之所以巨大到能引領全球經濟的發展方向,主要與新興產業強勁的技術研發能力有關,不僅效率獲得大幅度提升,在技術層面更是改變了整個傳統產業結構,若無法跟上新經濟的腳步,將很可能會快速被市場淘汰,也正因如此,各國才開始逐漸重視新經濟的發展,積極投入資源,並將新技術整合進傳統產業中。
以美國為例,近年來積極發展「再工業化」,將重心放到新經濟產業發展上,以潔淨能源、健康醫療、電動車、生物工程、半導體等領域為首,提供特殊稅收抵免優惠以及各種補貼政策措施,爭取技術人才、資金回流美國,進一步推動新技術與新能源的應用,再造能兼具環保節能,且擁有高效產能的全新工業型態。在這樣的政策方向下,美國許多州都推出了鼓勵再生能源發展的政策,其中包含減免相關產業的稅收和提供購電補貼,同時還為氫燃料電池與儲能技術提供大量的研究資金,促進潔凈能源技術的創新和應用。

既然新經濟勢不可擋,有哪些新經濟產業值得我們耕耘呢?
新經濟產業的興起,大多與科技發展和滿足人們的需求有關,而能讓台灣有機會成為領頭羊的新經濟產業有4種領域,分別為健康醫療、能源科技、電動車、數據相關產業。這些產業之所以能成為新經濟的契機,主要是他們擁有以下特性:
- 有新技術誕生,或是技術有重大突破
- 與人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
- 政府重點關注發展的產業
- 投資人一致看好,願意挹注資金
- 順應國際市場趨勢
舉例來說,各國為了降低交通運輸產生的碳排放量,正在積極發展使用電力驅動的交通工具。而為了提高用電效率,過去不被看好的氫能,於近年來也逐漸受到關注。相較於鋰電池來說,使用氫燃料電池效率更高,且能提供更多的能量,許多專家都認為氫能未來很可能會發展成能影響整個電動車市場的產業,甚至有機會成為各行各業不可或缺的能源供應技術。身為台灣氫能發展重要推手的趙天麟立委也表示,台灣的氫能供應鏈,從上游製氫到下游氫燃料電池的供應,已佈建得十分完整,甚至包括工業餘氫或家庭廢水,都能成為供電循環系統之一,讓工業、家庭用電能與氫能串接起來,大幅降低台灣的碳排量。因此政府與民間應更重視對氫能的投入,讓台灣在能源科技新經濟領域得以佔據領先地位。

如何推動台灣新經濟?從趙天麟立委的「運動新經濟概念」啟發
台灣仰賴出口貿易,容易受到全球經濟環境的影響,且疫情與國際經貿情勢的動盪,讓各行各業的工作型態發生巨變,在穩定發展的前提下,台灣目前仍需依賴強勁的半導體產業帶動整體發展。不過,考量到分散風險對於穩健經濟體的重要性,台灣公家機關與各大企業也沒有停下腳步,積極推動產業升級與轉型,除了關注工業及高科技產業的發展之外,運動產業與藝文產業也是值得我們關心的領域。
立法委員趙天麟在過去高雄市長初選期間,便曾提出「運動新經濟」政見,希望將高雄馬拉松提升到世界頂級馬拉松之列,成為「世界第7大馬拉松賽事」,以此來吸引參加比賽的國際遊客,間接帶動高雄的觀光熱潮。另外,趙天麟立委也注意到,日本沖繩做為日韓兩國職棒的「春訓基地」,每年為當地帶來非常可觀的觀光產值。然而,高雄不只春季雨量較沖繩少,氣溫也更平均,相較之下擁有比沖繩更優越的氣候條件,很適合打造成新的職棒春訓基地,若能結合當地旅遊景點的優勢,帶動棒球迷前來朝聖,將能透過發展運動新經濟為高雄帶來十分可期的觀光效益!
在藝文新經濟方面,也可以發現台灣近年來積極建設文化中心,循序漸進地推廣藝文產業,例如趙天麟立委曾到瀨戶內海藝術季參訪,希望能效仿「藝術帶動觀光經濟」的模式,邀請頂尖藝術家在原住民古獵道或是海岸線等地,設置裝置藝術或進行藝術表演,用藝術吸引全世界的遊客來訪,讓藝術不僅療癒人心,還能為地方創造新經濟貢獻。
現在世界各國正急於加速復甦經濟,一方面希望能妥善因應疫情帶來的經濟衰退、另一方面則期盼能降低通貨膨脹帶來的衝擊,為此各國都想站在新經濟的浪頭上,掌握新經濟產業的主導權,其帶來的不僅是新商機,甚至可能影響到10幾年後的經濟局勢。因此,我們迫切需要找到適合發展的新經濟產業,並善加經營,才有機會在國際舞台上佔有一席之地。
本文章內容由「趙天麟國會辦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