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給每個人聽的倫理學》:倫理學從何而來?這個問題有三大類解答

《解釋給每個人聽的倫理學》:倫理學從何而來?這個問題有三大類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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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你知道,界線不一定畫在宗教和哲學之間。事實上,對於「倫理學從何而來」這個問題,第一類解答主要在說:「它並非來自人類」。

文:羅傑-坡爾・德洛瓦(Roger-Pol Droit)

宗教與哲學之間

  • 「哪裡可以找到偉大的倫理態度?世界各宗教之中?哲學典籍之中?」

「兩者皆是!所以我們應該要瞭解宗教道德和世俗道德,以及宗教倫理學和哲學論理學之間的異同。說穿了,重點仍在於知道用什麼方法來改善,說出如何讓世界變得更好,確切指出該根據哪些標種來評判人類的行為。然而,雖說問題總是大同小異,答案卻形形色色,而且相差天南地北。

類型之多之雜,根本無法全部一一列舉……」

  • 「那麼,該怎麼做才好?」

「首先,先檢視它們如何分布在幾個大類中。重要的是了解我所謂的『大處境』(grandes postures),所有的解答都由它們來組織整理。假如我們能勾勒出三、四幅基本圖表,也就並非徒勞無功,因為這些圖表能幫助我們看得更清楚。」

  • 「我們是不是可以,單純地,僅找出倫理學的來源就好了?」

「這是個很好的出發點。但這個問題中其實包含了好幾個小問題。它可能是想說:『我們堅持依循的道德價值從何而來?』或者,『我們是透過什麼方法知道我們該做什麼?如何認識被我們稱為「好」或「壞」的事物?』又或者:『是什麼推動我們像這樣去在意自己的行為?』這些五花八門的問題互相重疊,卻又不完全一樣,而且……」

  • 「停!再說下去,你都快忘了我們主要的問題了:『倫理學從何而來?』」

「那麼,我直接告訴你好了:這個問題有三大類解答。

第一類認為,道德價值(善、正義、正直、廉潔、團結、感恩等等)本來就存在,並非人類創造出來的。無關我們的意願,這些價值存在於一個屬於它們自己的世界,可說是一種平行宇宙。

這個觀念顯然不難在宗教觀點中找到。善與正義是上帝精神中的永恆真理,而上帝將它們傳給了人類。對猶太人來說,那是神在西奈山傳承給摩西的律法石板,也就是『十誡』。對基督徒而言,是神透過耶穌以他的名義發言,指示同樣的永恆道德箴言,以愛和寬恕為基礎。對伊斯蘭教徒而言,是神採集記錄在《可蘭經》中的,道德與行為的準則,虔誠的信徒應觀察入微。

在以上每一個例子中,都是上帝創造道德規則,創造倫理,也創造世界,然後將這些律法傳給人類。」

  • 「我猜,在哲學家們眼中,並非如此!」

「嗯,這要看你說的是哪幾位。因為,他們之中有些人即使並不真的相信上帝是唯一的、永恆的,不相信從各種詮釋的單神論中所透露的上帝萬能,仍認為倫理學的觀念不是由人類所發創。比方說,柏拉圖這位西元前五世紀的希臘大哲,曾發展出這一套這類的觀念。根據他的說法,在觀念的世界(monde des Idées)中,『善』之存在就好比太陽在物理的世界(monde physique)中之存在:它至高無上,照亮其他所有觀念。這種觀念是永恆的,無法毀滅的。它與我們的人類歷史並沒有直接關係,不管處在哪個時代、社會、語言環境,它都不變。人類可以透過思想,轉向『善』這則理想的現實,但它不受他們的判斷和行動影響。

柏拉圖的思想屬於哲學範疇,但從某種意義來看,它分享了一個好比神啟宗教的觀念。這兩者並不完全一樣,但很相近。事實上,兩種狀況都觸及倫理學的核心,恕我直言,那核心並非由人類的想像所締造,亦非文化性的規章所創造出來。

你知道,界線不一定畫在宗教和哲學之間。事實上,對於『倫理學從何而來』這個問題,第一類解答主要在說:『它並非來自人類』。從這個角度來看,無論宗教還是哲學,倫理學中的價值都是自然存在的事實,自成一個世界。對柏拉圖來說,那是觀念的世界。對宗教來說,那是神的精神。但是在這所有狀況下,人類都不是道德法則的作者。他們能凝思這些永恆的真理,或運用自己的理性,或經由使者或先知,從神那裡承接。」

  • 「如果不想藉助神或觀念的世界呢?」

「那麼,就要用另一種觀點來看!那是另一種態度,一種清楚辨識的看法。第二大類答案與前一類相反,著重於訴說道德價值只駐留於我們的現實。那些美德不存在於某種彼岸世界(arrière-monde),某個更上一層樓,天界之類的地方。它們屬於凡間的現實,安居在我們的世界。這些價值來自自然與人類的現實,不一定是神的旨意。

倫理學來自大自然,這個想法為這種態度做了很好的說明。十八世紀,盧梭特別深入探討了這個主題。根據他的看法,我們的內心、感覺,會自發性地講道德的原則。『良心的聲音』為我們指出善與惡,讓我們對自己的行動感到驕傲或羞恥,那也是大自然的聲音。於是,從這個觀點來看,為了知道何者為善,何者為惡,我們不須進行漫長的思考、複雜的推論,也不必上倫理學的課。透過某種天然的動作,這一切都能自發性察覺。

從這種天然倫理學中突顯出的原則即為憐憫(pitié)。盧梭並非唯一談論憐憫的哲學家。我們這個紀元初期,孟子已將憐憫視為道德的出發點。為了了解這種自發性的感情,孟子打了比喻,這比喻後來變得很有名:一個小孩就快掉到井裡去了。看見這個孩子有摔死的危險,無論哪個路過的人都會趕緊上前,試圖救他,不讓他掉下去。在趕去救他以前,沒有人會問那孩子是誰,他的父母是誰,他們住在哪裡……這類問題事後才會出現。拯救這個動作是即時的,自發性的。那幾乎出於本能,所以算是自然天性。

其他哲學家也有同樣的觀念,比方說,叔本華。每一次,憐憫都被用來顯示倫理是一項天然的動作。事實上,我們大家都有感受,面對他人的不幸,有種情緒湧出,讓我們感染到他們的痛苦,讓我們與他們的苦難站在一起。這其中沒有任何事先思考,而是一股衝動,突然冒出來,將我們淹沒。我們無法控制,那是天性使然。所以,無論我們是哪國人,受什麼樣的教育,多大年紀……都會產生。我們每個人身上都有這種情緒。」

  • 「不過,聽說有些人一點憐憫心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