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瑞典,沒有說「好」的性行為就算「性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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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因應新法,當地也有開發商推出了多款app應用程式,讓準備進行性交的雙方事前先簽定同意書,以避免日後的爭吵甚至訴訟。
對方沒有「說不」的性關係,到底算不算合意呢?在瑞典,沒有取得對方同意的性關係,將屬「性犯罪」。
瑞典國會在今(2018)年5月,以257票對38票壓倒性地通過一項新法,根據新的法律,性參與者需要明確表明(無論是以語言或行為表明)他們「想要」從事性活動,「被動式的性行為」將不被視為自願參與。而如果不是雙方自願的性行為,無論是否使用暴力或威脅,都將被視為犯罪行為。
這項新法從7月1日開始實施,瑞典評判是否構成性侵的根據,將不再是性侵受害者是否遭受暴力威脅,或是因處脆弱狀態而被「逼就」,因為只有明顯基於自願基礎上的性行為,才被視為合法。
瑞典首相勒夫文(Stefan Löfven)說:「性必須是一種自願的行為。」「如果你不確定,那就克制一下。」
但這條法例也引起廣泛爭議,尤其是法庭該如何應用新法,又如何界定口頭或非言詞的「同意」?有評論員嘲諷,看來今後只有簽署書面協定後,才可以性愛,但這樣一來,臥室裡會不會興致全無呢?為此,當地也有律師推出了多款app應用程式,如「LegalFling」、「Libra」,讓準備進行性交的雙方事前先簽定同意書,以避免日後的爭吵甚至訴訟。
不過,協助起草該法案的瑞典法官漢內爾(Anna Hannell)強調,絕非要求大眾求歡時必須「正式說『好』」,或像是用應用程式按同意鍵等極端手法,對方肢體配合也等同於答應。
雖然有人嘲諷這項新法,建議民眾日後為求自保,做愛前還是應先簽個約,以防到時候雖有萬全準備,恐怕性致全消。但根據總部位於英國倫敦的線上民意調查公司「輿觀」(YouGov)在德國所作調查,受訪者贊同引進相關法律,因「不願就是不願」一向為德國認定性侵罪的基本原則,凡遇對方明確以言語或肢體動作表示不從,全案即涉強暴。
全球男女最平等的瑞典,性犯罪卻逐年上升
官方最新數據顯示,瑞典去年共報導7000多起強暴案,比2016年增加10%。在瑞典,強暴可處以長達6年的監禁,如果受害人為未成年人,最高刑罰為10年。
受到全球反性侵「#MeToo」運動的影響,瑞典國內也出現聲浪,呼籲加強立法,並重新審視民眾對「同意」這個概念的看法。新法律引入了兩項新的罪行,「過失強暴」(negligent rape)和「過失性虐待」(negligent sexual abuse),瑞典政府表示,將之定義為「過失」是為了側重其中一方「未自願參與的事實」,兩者都判處最高4年的徒刑。
國際特赦組織指出,新法的訂立對改變公眾態度至關重要。歐盟2016年一份關於性別暴力的調查,近1/3的受訪者表示,未經同意的性交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是合理的,例如因醉酒或受藥物影響、自願與某人回家、穿著暴露的衣服,不清楚說「不」或沒有反擊。
但國際特赦組織表示,受害者往往被期望對加害者加以反擊,但是當面對性攻擊時,受害者常會面臨一種停滯的生理和心理反應,使得該受害者無法抵抗,通常是保持不動的。瑞典2017年一項臨床研究發現,在298名遭強暴的女性受害者中,有70%的人在襲擊中經歷了「非自願性癱瘓」。
瑞典一名女性在2012年10月,在瑞典北部一場派對上,遭到三名19歲的男子施暴,強行將酒瓶塞入她的下體,直到該名女性出血。
雖然這名女性的自白非常詳細,但法院裁定,該女孩拒絕張開雙腿可能被解釋為「害羞、或是猶豫不決」。判決書說,「性行為是人們自然的回應彼此的身體,而不用徵求同意」,甚至一度沒有起訴插入瓶子的男子,將他無罪釋放(他們後來在上訴法庭被判有罪),法院認為他不打算傷害這個女孩,只證明他做出「特別糟糕的判斷」。
2016年,西班牙一名18歲少女在奔牛節遭到5名男子性侵害,這些男子更在群組上傳性侵該名女子的影片,炫耀他們如何得逞,這起案件被稱為「狼群案」(wolf pack),然而法院今年判決,認為被告們「強拉壓制」並非使用「致傷暴力或安全威嚇」,全案不構成「強暴」(依照西班牙刑法的規定,「強暴罪」得包含加害者施以暴力或威脅,而在這起案子中,受害者被動順服的模樣被認定加害者沒有施暴,因此不能以「強暴罪」認處),僅判每人9年有期徒刑——判決結果觸怒了全西班牙,包括西班牙國會、司法部與各級法院,與3.5萬憤怒上街的女性。

《華盛頓郵報》報導,被告律師表示,這些影片證明了受害女性是「同意」的,因為她在影片中並沒有反抗,採取「順服的姿勢」,還「閉著眼睛」。
被害人律師駁斥這樣的「同意說」:「被告希望我們相信,那天晚上,他們遇到了一個18歲的女孩,過著正常的生活,在與她不認識的人交談20分鐘後,她同意與他們群交,甚至不使用保險套。」
西班牙發行量最大的報紙《國家報》在社論中寫到,受害者很難證明遭到「暴力或威脅」,這樣的高門檻「點出了個痛苦的問題:那就是一個人得花多少力氣避免被強暴殺害,然後還能被視為是受到違反性自主的嚴重攻擊的受害者,同時確保加害者不會被豁免。」
「大多數歐洲國家仍然根據身體上的威脅或逼迫來定義強暴,這些過時的定義造成了無法估量的傷害」國際特赦組織歐洲婦女權利研究員安娜·布魯斯(Anna Blus)表示。但她也強調,「儘管未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我們仍然希望今天的決定將預示著歐洲境內的立法和態度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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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力歐陪你喝一杯】看見身障老後的照顧困境,讓照顧悲劇不再發生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伊甸基金會期待家有身心障礙者的朋友,能夠知道自己並不孤單,只要願意求助,不需自己一肩扛起所有的照顧重擔。
高齡社會是醫療技術進步、養生觀念提升的反映,但這樣的發展,也伴隨著許多問題,比方勞動力下降、經濟問題、醫療需求改變等。與此同時,我們可能較少關注到的身心障礙族群以及他們的照顧者,同樣也呈現逐年高齡化的發展,而且背負著更多挑戰與考驗,包括家庭、社會資源、公眾意識等。
根據衛福部統計,近七成生活需要他人協助的身心障礙者,是由家人照顧。老人福利法定義老人為年滿65歲,而身心障礙者往往比一般人提早退化20年,表示身心障礙者45歲即邁入老年期。在家人依舊承擔最多照顧勞動的現況,身心障礙者與照顧者雙雙老化的現象加速,照顧需求更顯迫切與複雜。
關於身心障礙者,你所不知道的是⋯⋯
「自從2000年以來,台灣的社會福利發生了很多變化,不管是在食衣住行各方面,當然,也包括政府開始推動長照2.0的制度。這些改變的立意都是良善的,但是我們的社會觀念卻可能還沒有追上。」伊甸基金會副執行長何天元談起關於身心障礙者的福利,有感而發地表示。

在台灣,大眾對身心障礙者還是普遍存在著排斥的心態。何副執行長提到,這樣的排斥,可能不僅僅存在於一般身心健康的民眾,甚至是身心障礙者的家屬,都有可能抗拒接受現實,選擇封閉自己和身心障礙者,停止與外界接觸。「在推動照顧身心障礙者相關的服務上,真的是困難重重,比方我們要辦活動,或者要尋找合適的機構場地,常常遭到民眾抗議。」何副執行長表示。不過,即使如此,伊甸基金會想要持續為身心障礙者倡議、改善現況的決心,並沒有絲毫改變。「因為照顧身心障礙者,真的是非常重要,同時也非常辛苦的一件事情。也正因為如此,所以沒有人應該被孤立,或者獨自承擔這一切。」
目前伊甸基金會提供日間照顧、居家照顧、社區服務、住宿機構等不同形式的服務,希望可以讓更多有需要的家庭,找到一個最適合自己和家人的方式來照顧身心障礙者。「除此之外,因為科技不斷地進步,很多觀念也都在改變,伊甸希望可以永遠多想一步,替大家先做好準備,所以我們提供的各種課程、教材,還有對我們工作人員的培訓等,也都持續在更新。」為了打破傳統觀念上對於身心障礙者的排斥感,伊甸基金會更是持續舉辦活動,透過各種媒體、平台的宣導,希望能夠改變社會普遍的觀感。更重要的是,讓所有的身心障礙者和他們的家屬知道——你不需要孤軍奮戰,伊甸願意提供各種你需要的支援和資源。
當我老了,你也老了
提到伊甸所能提供的支援和資源,家有多重障礙者的恩蓉媽媽對此感受最深。「我們恩蓉是多重障礙的孩子,她還在我肚子裡的時候我就知道了。既然我們選擇迎接她的到來,就必須要為她做好最周全的準備,所以我跟恩蓉爸爸一直都很積極地去找各種課程、復健來上,希望恩蓉在人生的這路上,可以走得更順一點。」恩蓉自從八個月大左右就開始接受復健,在醫療上,恩蓉的爸爸媽媽也非常重視她的黃金治療期。除此之外,各種相關的課程、活動,恩蓉爸爸和媽媽也都盡可能去學習、接觸。在恩蓉一家搬到台北之後,恩蓉更是直接開始使用伊甸的日間照顧服務。「這個決定真的是最好的決定,因為伊甸的照顧服務,改變了我們一家相處的氣氛。」恩蓉媽媽真誠地說。

恩蓉是個喜歡學習的孩子,在享有義務教育的十二年期間,她白天到學校接受教育,傍晚放學回家休息,行程和一般的學生幾乎一樣。但是在高中畢業之後,恩蓉就面臨了大學裡面沒有這樣的服務的問題,換句話說,她白天沒有地方可以去,只能待在家裡,由爸爸媽媽照顧。
「那時候我們想了很多方法、討論過各種可能性,但是因為恩蓉是多重障礙,能夠幫助她的機構真的不多,後來我們只能選擇看護,讓她待在家裡。」但這樣的做法引起了恩蓉很大的反彈,因為她喜歡接觸新事物和具有學習的熱情,和被困在家裡的現實,起了巨大的衝突。恩蓉常常鬧起脾氣,爸爸媽媽也被迫在日常的工作之外,還要處理更多事情、更多情緒,一家人都感到喘不過氣來。
「搬到台北之後,我們進入了伊甸的民生日照中心,在這裡恩蓉可以參加課程,可以復健,有很多她沒有接觸過的新鮮事,讓她非常開心;甚至我常常很驚喜地發現,她持續在進步、在成長。」不只如此,一家人因為伊甸照顧服務的幫助,都各自獲得了喘息的機會,在體力上、心情上都更加有餘裕與彼此相處。
你的辛苦有伊甸懂,請放心好好休息
「絕對要尋求協助,一定要給自己一點休息的空間。」恩蓉媽媽談到過去認識的朋友中,也有一位家有身心障礙兒的媽媽。「那位媽媽的先生沒有辦法接受有障礙的孩子,在孩子出生沒多久之後就選擇消失,把孩子丟給媽媽。唯一值得慶幸的是,他們家家境還不錯,不需要為經濟問題太費心。」即使如此,這位媽媽朋友還是在某一天傳訊給恩蓉媽媽,說自己真的很累,想要結束一切。「我收到訊息真的嚇到了,立刻找里長、找社工過去那位媽媽家,還好沒有發生遺憾的事情。但這也讓我思索到,人是沒有辦法獨自存在的,特別是有身心障礙者的家庭,了解各種支援系統可以怎樣隨時幫到你,隨時給你一個出口、一個喘息的機會,真的很重要。」
把成為身心障礙者家庭的後盾,當成一生目標的何副執行長,也提到他在第一線上,觀察到一些家庭的狀況。「很多家庭把自己封閉起來的原因,是不想讓別人知道自己家裡有這樣的問題,覺得很羞恥;有些則是對外尋求協助,就會產生愧疚感。這樣的觀念,其實直到今天還一直困擾著非常多的家庭。」除此之外,經濟上的壓力,也是讓許多身心障礙者家庭不敢求援的主要原因之一。何副執行長提到,曾經遇到過一位身心障礙者,他的一天四餐就是一片厚片吐司,切成四塊,早餐、午餐、晚餐、宵夜各一塊。「而且你可以看到那片吐司已經是幾乎要腐敗的狀態,真的很令人揪心。」

目前政府已經開始在很多地方設立日間照顧機構,就是希望讓身心障礙者可以就近在社區裡也接受到不同需求的照顧服務。何副執行長強調,現在政府有補助,伊甸基金會也很願意提供急難救助,給所有有需要的家庭,一個暫時緩解現況的機會。「只要願意尋求援助,我們一定會想辦法幫到你。我們只希望能夠傳達一個觀念:讓身心障礙者獲得更好的照顧,其實是讓整個家庭過得更好。」
這是一段讓力量凝聚的旅程
除了縱向的提供幫助之外,橫向的新知教育、心得分享也一樣重要,伊甸透過許多方式,讓資訊透明,讓不管是不是身心障礙者和其家庭,都能對身心障礙者的能力和需求更有概念。
何副執行長邀請大家收聽伊甸的Podcast——「先來一杯,我們再聊」,希望能透過照顧者的分享,讓彼此都有傾訴、傾聽的機會,更讓未來都可能是照顧者的你我,有越來越多的參考樣本。與此同時,讓照顧者們知道自己並不孤單,自己也有權力追求快樂與自我人生。
談到分享,恩蓉媽媽也非常同意「吐苦水」的重要性。「因為我先生是牧師,我身為師母,其實也常常扮演著傾聽者、照顧者的角色,所以我都很鼓勵有同樣狀況的家庭,把感受說出來、把問題說出來,我們一起來解決。」恩蓉媽媽希望讓更多身障家庭知道他們並不孤單:勇於求助、適時喘息、讓專業介入。
伊甸基金會從身心障礙者的角度出發,提供個案管理、心智障礙者雙老家庭支持、支持性就業、日間作業設施、日間照顧服務、社區居住等服務,另外還有居家修繕、交通接送、輔具服務等。不僅為身心障礙者提供了實際的幫助,更重要的是給予了他們和家庭一份深深的愛和希望。就像恩蓉和恩蓉媽媽,透過這些協助,重新找回了生活的意義和價值,並成為社區中傳播正能量的重要角色。我們期待更多家有身心障礙者的朋友,能夠知道自己並不孤單,只要願意求助,身心障礙者的照顧重擔,真的不用自己一肩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