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行御史出動:朝鮮王朝時期,代表國王的機密人員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馬牌具有賦予使用者,召喚幽幻士兵來懲奸除惡的能力。帶著馬牌出現的暗行御史在故事中有救世主的意象存在,雖然他們所事奉的國家已經滅亡了,但暗行御史持續地在混亂的世代中「替天行道」。
什麼是馬牌(마패)呢?
在古代韓國有一種特別的官吏——暗行御史(암행어사),他們是代表了國王的機密人員,從16世紀初開始就有,最盛行的時候是在朝鮮仁祖時,他們在民間明查暗訪,代表國王微服出巡、懲罰惡官、拯救百姓於水火之中,相當於欽差大臣跟特務的結合,或是日本的「水戶黃門」,但比較特別的是暗行御史直接代表「國王」來出現,而且除了國王之外不會有人知道他們的身份,一旦領受這個使命的人得離開家人從原有的生活圈蒸發,完成任務之前不能回來,每一位暗行御史都會配備馬牌,按照身份高低,馬牌又有等級的不同上頭馬匹數量也不同,可以用來兌換馬匹以及各種部隊支援。
「兌換馬匹喔?這有什麼用?」
御史一個人換一堆馬來騎當然沒什麼意義啦,但是這麼重要的御史身旁當然會有厲害的手下啦,分別被稱為「山道(산도)」與「房子(방자)」,「山道」善於作戰、使命就是守護御史,「房子」則是負責御史的起居,在旅行的過程中能夠幫忙御史做到「無後顧之憂」的程度,各種生活中的大小事都會由房子來打點(此處提及的御史、山道、房子都是朝鮮古代的官職)。
馬牌它象徵了國王透過這個人來出現,所以平常不會隨隨便便展示,有些紀錄指出這些御史時常穿著破爛的衣服,假裝成流浪者深入那個地區來進行調查,唯有在必要之時會展示馬牌來執行公權力,而且這位御史一定是接受最嚴格的鍛鍊,不僅是肉體方面,在思想上也要與國王最相合,才不會錯誤行使他的權力。
暗行御史出現的時候就會帶著他的幫手——山道與房子,「山道」會用自己的生命挺身而出守護主人,而「房子」則會盡忠誠的服侍主人,滿足御史的所有需求。若沒有這兩位能手,御史也無法盡到自己的責任。
以暗行御史為題材的漫畫「新暗行御史」,韓國漫畫家尹仁完、梁慶一以這樣的架構創造了富奇幻與傳說色彩的故事,漫畫中融合了許多韓國傳統民間故事以及朝鮮半島的歷史(取用許多歷史上曾經存在的國家名稱),馬牌具有賦予使用者,召喚幽幻士兵來懲奸除惡的能力。帶著馬牌出現的暗行御史在故事中有救世主的意象存在,雖然他們所事奉的國家已經滅亡了,但暗行御史持續地在混亂的世代中「替天行道」。
一般人以為救世主會排山倒海般的出現,但是就像新約耶穌就知道,他隱密的在民間出現傳揚新時代的福音。人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擺上性命的懇求「王」能夠救援自己,然而若「暗行御史」出現時,我們是否能認出「王的使命者」而跟隨呢?
在看板人物被媒體、社會大眾高舉的時候,到底什麼樣的領導者是百姓所期待、值得寄託的呢?
我想關鍵不是外表、年紀、頭銜,而是以著「言語、行為」的馬牌來認出他吧!
勇於做正確的事情的人,才能成為解決問題的人。
如果「正確的事情」與我們的價值觀不同,其實我們也是「需要做出改變」的人,暗行御史的出現並不是為了偏袒哪一個族群。在評判臺面上人物的錯誤、不完美的時候,在公共事務的參與中,社會大眾也需要具有更高思考格局與評論的能力才行。
「暗行御史出動!」拿出馬牌如此說的時候,想必是期待著——正義能夠被徹底落實。
本文經作者同意授權刊登,原文發表於此
責任編輯:潘柏翰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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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