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無論如何,在整場反服貿運動中,我們當然也可以見到許多內心跟民眾站在一起的警察,當然也有面目猙獰要毆打的群眾的暴警。關鍵在於,如今有一百多人正因參與反服貿運動面臨司法機關的起訴與未來可能的法律責任,但同樣參與反服貿運動、鎮壓行政院的員警與背後指揮下令的官員,卻沒有一個人要為行政院受傷的民眾負責?
3月21日,一位臺獨老前輩,周榮宗大哥過世了。在去年的此時(佔領行政院事件),周大哥被鎮暴水車強噴,還被

Photo Credit:取自公投盟臉書(Chinshiu Lee提供)
周大哥是一位76歲的老獨派,約在1940年前後出生,8歲時曾經歷228事件,一路經過了長達38年的戒嚴與白色恐怖,之後投身於臺獨運動。我不認識這位周大哥,我也不是醫生,或許在政院被毆與其一年後的離世並無關聯,但看著去年此時周大哥被毆的影像紀錄,我不禁想問,我們什麼時候才要揪出行政院暴力鎮壓群眾的「首謀」?
在318運動過後,今年二月,有一百多人因318佔領立法院行動、323佔領行政院行動及411路過中正一行動遭到起訴,如今這些人正面臨司法機關的調查與詢問。然而,時間回到去年此時,323佔領行政院行動中,有上百名的群眾在警察的鎮壓下受傷,至今相關影像紀錄仍可在網路上輕鬆找到。
在去年4月時,內政部曾在「行政院鎮壓反服貿學運真相調閱專案小組」第2次全體委員會中以政府資訊公開法為由,對委員會的各項資料調閱要求表示「不便提供」,甚至在各家電視台都有拍到民眾受傷流血的情況下表示「查無社會各界提供的影像資料」。
對於當時內政部所提出的「不便提供」主張,顧立雄律師曾表示國會本就對行政機關有監督權,因此可以在追求一定公共利益的情況下調閱相關資料。不過行政院方面直到今年初都還拒絕立法院調閱相關資料,至今相關資料與證據仍不見蹤影。
去年7月,23名遭警方暴力驅離而受傷的參與者集體提告,當時台北地方法院以被告身份傳喚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時任北市警局長黃昇勇、時任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等人出庭應訊。江宜樺當時否認下令驅離群眾,甚至表示自己在鎮壓當天的凌晨一點就睡了,「中間發生什麼事都不知道」。

Photo Credit:VOA Public Domain
今年1月22日,此案上訴在最高法院支持一、二審見解下遭駁回、裁定不受理。然後,在去年底因「國民黨敗選」辭去內閣首長政務官職務的江宜樺,在今年3月間總統府所公佈新聘資政及國策顧問名單赫然在列,風光成為總統府資政。
一年多來,有數十名因參與318、323行動受傷的民眾陸續向政府提出刑事自訴或國家賠償訴訟,多數法官卻將之視為燙手山芋,不是不受理判決就是裁定駁回,至今這些案件仍毫無進度。不只如此,在行政院鎮壓中因表情凶狠、高舉警棍揮舞而被媒體拍下的某位員警,至今還無法查明其身分。
去年立委陳其邁及段宜康曾考察警方使用警用行動電腦(M-Police)的即時相片比對系統,該系統只要對著人拍照,即可透過戶役政系統的國民身分證個人資料庫比對出身分。陳其邁曾當場要求警方拍他「現場測試」,幾秒後M-Police就比對出他的照片與個資。
但當陳其邁在現場拿出那張「拿警棍揮舞的狠警」照片,要求用這套系統現場比對找出此名員警時,警方卻以「翻拍照片光源不足」為由,表示該系統比對不出此人。也就是說,至今除了因參與社會運動而遭起訴的一百多名「首謀」與「煽動他人犯罪者」之外,我們竟然找不出任何一位該為受傷民眾負起刑事責任的警察或官員,更不用說下令鎮壓行政院群眾的「首謀」。
或許有人會認為,參與行政院鎮壓的員警也只是在執行上級的命令而已,錯不在他們,他們只是國家機器中的一顆小螺絲而已。但就算警察所受過的訓練讓他下意識的服從上級,難道在毆打學生時沒有將警棍「重重抬起,輕輕落下」的自由?部分警察一定非得往死裡打,造成許多民眾受傷?

Photo Credit:VOA Public Domain
無論如何,在整場反服貿運動中,我們也可以見到許多內心跟民眾站在一起的警察,當然也有面目猙獰要毆打群眾的暴警。關鍵在於,如今有一百多人正因參與反服貿運動面臨司法機關的起訴與未來可能的法律責任,但同樣參與反服貿運動、鎮壓行政院的員警與背後指揮下令的官員,卻沒有一個人要為行政院受傷的民眾負責?
隨著周大哥的逝世,我們卻還沒有找到必須為周大哥身上傷負責的警察及官員,我們來不及還周大哥一個公道;反倒是政府不遺餘力的「重重起訴」參與318運動的群眾,對於在行政院侵害人權的警察與官員卻「輕輕放下」,彷彿這些暴行隨著傷者的復原一樣「棍落傷無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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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楊士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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