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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爆發這樣的事,真的不意外!」二年前,有民眾認為沈家不應該把餵豬的過期、腐爛食材,賣給早餐店或餐飲業者,向屏檢檢舉....
屏東檢警11日破獲養豬業者以回收廚餘掩護,從高雄好市多等賣場收購逾期肉品、蔬果後,再涉嫌清洗包裝後非法轉賣給小吃店等餐飲業者,檢警上門查緝,她還反嗆「我又沒做錯事,你們上門做什麼?」
►「不肖業者回收逾期、廢棄食品,清洗加工再販賣於餐飲業」調查事件(食藥署)
聯合報導,屏東地檢署今年六月接獲檢舉,指屏東縣萬丹鄉畜牧業者吳美孃等人,同時申請有廢棄物清理執照,以每月每間店約兩萬元代價,向好市多高雄兩家賣場和大寮一家食品工廠,收購過期下架肉品、蔬果,聲稱要作為餵養豬隻食用,卻將廚餘重新包裝後賣到市場,讓不知情消費者吃下肚。
檢警調查,吳美孃每天載回過期食品後,將外觀較佳的肉品及蔬果逐一清洗,去除異味及雜質後,再以塑膠袋分裝成一到三公斤的小包裝,以每包50到150元不等價格,轉賣給十三家早餐店、自助餐等業者,腐敗食品則載往豬舍餵食豬隻。
警方指出,賣場業者為了防杜逾期商品流入市面,會先淋上黏稠雞油,染色加味,吳美孃等人見狀,故意將廚餘桶分成多桶,看到賣場人員把外觀較好的食材丟入回收桶,立即取出放到比較乾淨的桶內,方便事後處理,也減少流入市場被消費者吃出異味的機會。
自由報導,稽查人員指出,吳嫌家族經營的畜牧場為民國94年合法登記,該畜牧場今年起以每個月兩萬元向好市多收購過期商品,檢警懷疑違法轉賣過期品的歷史可能更久。吳美孃等人涉嫌違反詐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廢棄物清理法。
屏縣府發言人黃建嘉強調:「對於這樣惡意、惡性業者,等刑事調查確定後,縣政府會用一切的行政手段,罰到他破產!」
好市多行銷企畫副總王友玫指出,和處理廚餘業者均訂有合約,禁止廚餘再利用,並對廚餘處理有作業規定,逾期肉品都會淋上醬汁或雞油,罐頭則要絞碎等,沒想到仍發生這種事情,該公司深表遺憾。
聯合報導,涉嫌販售過期食品的沈永選牧場,二年前就被「點名」,沈家友人看不過去曾出言相勸,希望他們專心本業「不要賺額外的錢」,沈家口頭答應,實際仍持續運作。
「會爆發這樣的事,真的不意外!」與沈家親近的友人無奈表示。二年前,有民眾看不下去,認為沈家不應該把餵豬的過期、腐爛食材,賣給早餐店或餐飲業者,向屏檢檢舉。
「世間還是有天理的,只是遲了點。」記者訪談當年檢舉人,他表示,「別人的囝仔死袂了(台語死不完之意)!」業者會用餿水餵孩子嗎?餐飲業者明知所買肉品低於市價,仍貪小便宜購買,就是間接助長歪風的幫凶。
中央社報導,檢方表示,吳美孃、郭李柔琳涉違反中華民國刑法販賣妨害衛生食品罪嫌、詐欺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說詞反覆,受害民眾甚多,有勾串共犯與證人之虞。
吳美孃的兒子沈育正及沈和昌分別以新台幣20萬元與12萬元交保,疑仲介賣過期食品的林秀合6萬元交保。
新頭殼報導,針對此事件,食藥署說,逾有效日期等產品如供食用,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另外,情節重大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千萬元以下罰金;致危害人體健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新聞來源:
專題下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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