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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性別氣質特殊的學生來說,言語上的性霸凌仍是家常便飯。面對同儕相處時的隔閡感,更是一路伴隨著他們長大。即使已修法納入「性霸凌」概念,師生們的觀念未必跟上法規。察覺、防治,甚至到處理性霸凌案件,再再都考驗著師生們的性別平等意識。
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二十日,屏東縣高樹國中三年二班的葉永鋕,在他最喜歡的音樂課上盡情高歌。音樂老師帶著學生複習過去所教過的歌曲,他們一連唱了八首歌,最後一首還唱了珍重再見。唱完之後,葉永鋕舉手告訴老師他要去尿尿,那時候距離下課大約還有五分鐘。老師因為他平時很乖,就答應他離開教室去上廁所,結果葉永鋕一去就再也沒有回來過。——畢恆達,2000,〈從葉永鋕的死檢視男性特質——從兩性平等到性別平等:記葉永鋕〉
葉永鋕意外在廁所身亡後的四年,教育部頒布並施行了《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教育法》),涵蓋了對於性別氣質與性傾向在教育現場的平等保護,並規定國中小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四小時;高中職及專科學校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2011年時,更修法將「性霸凌」(sexual bullying)納入《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條,並於同年11月實施。自此,性霸凌與性侵害、性騷擾並列校園防治的三大事件。
在葉永鋕逝世20年、性平教育法施行滿16年的此刻,眾多性別氣質不符合社會傳統期待的學生們,他們的校園處境有變得比較好嗎?與葉永鋕之死密切相關的性霸凌現象,在校園裡是否未曾止息?校園環境是否足夠性別友善,需要多努力的是學生還是教職員?
不喝水,為何成了她的校園生活日常?
「下課時我得走到(離教室)很遠的地方上女廁,進去之前我會看有沒有認識的人在附近。」今年19歲的雪泥(化名,男跨女)如此描述她在高中校園的日常。「上廁所對我來說就是冒著出櫃的風險,因為不是每個老師都知道我的性別認同。」雪泥這麼說。對她來說不喝水才能夠在校園生存,「我不喝水,到現在都會有後遺症」。
從小自認性別氣質相對中性的雪泥,從小學開始就認為別人覺得她是男是女都可以,「但不要說我不男不女」。也因為這樣的性別氣質,讓她求學時期在班上的人際關係始終很邊緣,有著一股隱形的排擠力量。「做報告和分小組時都會被排擠,因為你的性別氣質就不符合一般的性別期待。可能同志也是如此,但跨性別者要面對的更為明顯。」
回憶求學過程是否遭受過霸凌,雪泥說肢體霸凌的經驗幾乎是沒有,言語和關係霸凌比較多。由於她是在高一升高二時開始留長髮,相對應的語言霸凌也從那時開始跟隨著她。她回憶有一次放學時走在路上,同班同學就以她的長頭髮開玩笑,對著她說「徐先生該剪頭髮囉。」高二的班導師也不能接受雪泥的長髮,甚至在家長日時與雪泥的媽媽討論頭髮的事情,使得雪泥到辦公室找班導師理論。
從留長頭髮開始,雪泥在外觀與認同上就愈來愈接近女生。因著不是每位授課教師都知道或察覺雪泥的性別認同,上廁所就成了她得十分謹慎的事情,也養成了她慣性憋尿的習慣。「因為憋尿的關係讓我意識到,只要社會的性別觀念沒改善,加上廁所設計維持二元,葉永鋕的悲劇就不會是最後一個。」
言語性霸凌與同儕生活隔閡感,伴隨著他們長大
與雪泥一樣,對校園生活的同儕生活感到有隔閡感的還有最近要滿18歲的小花(化名)。生理男性的小花性別氣質陰柔,也曾被同學稱呼過「娘娘腔」。回憶起小學生活,他說班上一定會有同學指著性別氣質陰柔的男生罵「娘娘腔」,但老師通常只是口頭勸戒。他還有印象的是,小學時有老師曾經因為其他同學被霸凌,而播放過《可愛巧虎島》的影片內容藉此機會教育,「但影片播完後,同學間的霸凌行為還是繼續,似乎老師對性別方面的霸凌不以為意」。
小花國中二年級時開始察覺自己喜歡男生,回家上網查到相關資料的幾天後,他到學校輔導室找老師聊聊。輔導老師給他的感覺是「同志與異性戀沒什麼不同」,他身為人的價值並不會因為出櫃而有不同,也讓小花感受到被接納。
後來,有一次輔導老師想在課堂上播放葉永鋕的影片,並且預計會談及同志議題。老師事前詢問小花這樣的上課方式是否會讓他覺得敏感。但讓小花覺得意外的是,那堂輔導課影片播放完之後,老師是直接讓同學寫學習單。沒有討論或交流,也沒有對同志議題的基礎介紹,這讓小花感覺性平教育還是得像同志諮詢熱線協會這樣的團體負責,會比較能達到教育的目標。
綜合雪泥和小花的校園生活經驗,對於性別氣質特殊的學生來說,言語上的性霸凌仍是家常便飯。面對同儕相處時的隔閡感,更是一路伴隨著他們長大。兩人的經驗並非少數個案或特例。
高雄醫學大學醫學系教授顏正芳在2015-2017年所執行的研究,訪問了500名20-25歲同性戀或雙性戀的男性,當中有高達56.4%曾在兒童、青少年時期,因為性取向或性別特質遭受霸凌。年輕時遭受性霸凌的經驗,也讓這些同志學生成年初期,身心健康狀況備受困擾。在這份研究中,「在受訪前一年曾有自殺意念、但未執行的比例為16.4%,已有自殺計畫或執行自殺者為14.6%,等於有自殺危險者高達31%,這是過去未遭受性霸凌的同志學生的1.88倍。」
性霸凌是什麼?和性騷擾有什麼不同?
依據教育部於2016年出版的《校園性霸凌防治手冊》,「性霸凌」是在2011年6月時修法納入《性平教育法》第二條,並於同年11月實施。自此,性霸凌與性侵害、性騷擾並列校園防治的三大事件。
《性平教育法》如何區分性霸凌與性騷擾?根據該法第2條第4款及第5款:
性霸凌指的是: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對於他人之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之行為且非屬性騷擾者。
性騷擾指的是:
- 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
- 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
該防治手冊中並列舉實際案例,像是嘲笑女同學胸部平坦像「飛機場」(性別特徵)、批評穿著中性的女同學「像男人、會交不到男朋友」(性別特質)、得知男同學喜歡男生後罵「死gay」、「肛交男」(性傾向)、對著喜歡穿女裝的男同學罵「變態、不男不女」(性別認同),都是屬於性霸凌的範圍。
從統計數據認識性霸凌:案件愈來愈多?男、女生誰比較容易受害?
自2011年將性霸凌概念入法後,2013年起教育部也統計了每年疑似與調查屬實的性霸凌案件。從數據來看,不論是疑似或調查屬實,性霸凌案件的整體趨勢是逐年增加的:

已有27年教學資歷,且長期於國小任教的洪菊吟老師,針對教育部通報案件的數字分享了她的觀察。「從數字來看,性霸凌的事件看起來是變多了,但我認為比較貼切的說法是性霸凌『被看見』。以前我們會說這是學生或小孩之間的打打鬧鬧,有了概念後,大家會意識到有些行為其實是(性)霸凌。」
洪菊吟老師更進一步指出,隨著網路的發達,霸凌發生的地方也會進而延伸。「例如學生們下課後邀約一起玩線上遊戲,他們就會討論不要找誰一起參與,這就是關係霸凌延伸到網路空間。這對老師來說會更難發現,在課堂上你很難目睹霸凌的發生,下課後你也無法介入這些遊戲。」
針對性霸凌案件通報數量,教學資歷23年,且長期投入性平教育的珊珊老師(化名)表示,光是學生知不知道哪些行為屬於性霸凌、學校認為這需不需要通報,就已經反映人們對性霸凌是否有足夠的認識。也就是說,性霸凌案件的增加無法直接等同於性霸凌愈來愈頻繁,也有可能是性霸凌的宣導是有成效的。一個性霸凌事件的發生往往也可能伴隨著其他類型的霸凌一起發生,此時教職員在處理上是否通報為性霸凌事件,考驗的是校方行政人員的性別敏感度。
另一項打破許多人刻板印象的發現是:在性霸凌調查屬實的案件中,男性被害人多於女性。珊珊老師分享他到校園演講分享時會詢問聽眾認為性侵害、性騷擾與性霸凌多數受害者的性別,「確實,性侵害或性騷擾案件以生理女性較多,但很多人對性霸凌受害者多數是男性感到意外。」

當性霸凌未能獲得老師重視時,校園環境還「友善」得起來嗎?
當年葉永鋕身亡後,曾是調查委員且兩次前往高樹國中訪談,現為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教授的畢恆達回憶調查經過,他認為當時受訪的老師大多將(葉永鋕的)娘娘腔行為歸因在個人身上,沒有將其行為與性別特質放在社會處境與群體互動中思考。在〈從葉永鋕的死檢視男性特質〉一文中,他提及校園裡的教職員未能察覺葉永鋕不敢在下課時間如廁背後的原因,對於霸凌的加害者也僅是口頭訓誡。甚至,該校有行政人員認為葉永鋕的娘娘腔行為應接受輔導。
即使2011年修法納入「性霸凌」概念,師生們的觀念未必跟上法規。察覺、防治,甚至到處理性霸凌案件,再再都考驗著師生們是否有相對應的性別平等意識。論及調查性霸凌案件的困難之處,受過相關訓練且有實務經驗的珊珊老師表示,是在於還原霸凌當下的狀況。她表示,較沒有性平意識的教師或家長,還是會有譴責被害人的態度出現。「即使霸凌已經發生,還是會先檢討被害人,例如對著被害人說『你為什麼要這麼娘?』」
倘若性霸凌是發生在老師對學生之間,霸凌行為往往會被「(老師是)為你好」而掩蓋過去。珊珊老師分享曾經有遇過性別氣質較為陽剛的女老師,對著性別氣質陰柔的男學生說「你們這麼柔弱文靜,出去(即離開學校之意)會被女生欺負」。珊珊老師進一步試著與這名女老師溝通時,其中一段的對話如下:
女老師:「我是沒想到這些話會傷到別人,被別人形容為男人婆,我也沒有覺得受傷。但是啊,我不認同你的講法。我只是讓他們知道社會的現實,他以後出去一定會有更多人嘲笑他們。」
珊珊老師:「所以男生就一定要很man才能生存嗎?」
女老師:「是啊,不然呢?」
不論是譴責受害者,或是讓學生知道「社會的現實」,都離性平教育所希望達成「教導尊重多元性別差異」有段距離。校園生活是由老師與學生們相互構成。老師們在教育現場的一言一行更具影響力,也會在潛移默化之中影響著學生。
曾與教育部長合拍影片談教育議題的知名YouTuber鍾明軒,在《我決定我是誰》一書中分享了自己的求學經驗,表示曾經聽過老師當著學生的面說同性戀不正常,「如果學生心智成熟,有獨立思考的能力,聽到老師這種言論一定會反駁,但如果學生還未建立完整的價值觀,便不會去質疑老師,而是深信不疑。」
年齡未必阻礙教職員認識性平,有沒有完整的時間才是關鍵
對於老師們的性平意識,是雪泥在學校生存必須觀察的。她將老師們是否知情她的性別認同記錄在紙條上,方便她調整與老師們的互動。採訪時她一一回憶與師長們出櫃的情形,有的老師她在求學時已出櫃、有的則是畢業後得知,「也是有年長的老師接受我的性別認同,不過比例上來說還是年輕老師居多」。只是,她也遇過化學老師因著宗教信仰反對同性戀,在課堂上發表「男生和男生牽手、女生和女生牽手,很噁心」這樣的言論。
打造性別友善的校園環境,小花則是認為得從老師們先開始,他說:「因為老師是學生的指標。不見得是老師教了什麼,而是老師表現了什麼。如果說老師們都沒有打好基礎,就更別提學生了。」他分享了國中二年級時,台灣社會開始在討論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議題。當時表演藝術科的老師在快下課時撥出一些時間,提及自己身旁有些同志朋友壓力大到去精神科求診,並且也開放同學對同性婚姻的討論、交流。無獨有偶地,他也和雪泥一樣遇過極為反對同性婚姻的科任老師,在課堂上發表言論表示堅決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
珊珊老師對校園的觀察,她認為接受過性平教育的學生們的性平意識確實有在進步,但教職員(甚至包括校長)則未必。「教職員性平意識的個別差異相對較大,但可能還是有年齡上的落差」珊珊老師舉例此刻年齡在三十五歲上下的教師,求學過程原則上是沒有接受過性平教育的,再加上早已長大成人,觀念的鬆動或改變相對來說較為有限。另一方面,在她的觀察裡,家長介入很深的校園,性平教育的推動也相對困難。
身兼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理事長的菊吟老師則持略微不同的看法。她認為年齡的劃分不是如此絕對,而是教職員有沒有足夠完整的時間來認識、了解性平教育。另一方面,她也提醒目前教育現場要更加重視性平教育,別將整部《性平教育法》的重點只放在如何調查性霸凌、性騷擾與性侵害上面。「性霸凌、性騷擾案件的調查是在『處理』已經發生的事情,但真正的防治是要理解性平教育的核心,進而落實。這也是協會持續研發性平相關的教材與教法的原因。」
延伸閱讀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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