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文錦棠21歲犯下謀殺罪,被判處死刑。因誠心悔改和表現良好,他獲彭定康二度特赦,由終身監禁變有期徒刑,再在回歸前獲即時假釋。文錦棠出獄後教育下一代不要步其後塵,惟這永遠不能贖罪,只願死者家屬能聽到一句衷心的「對不起」。
一場激辯後塵埃落定,大法官把黑紗披上頭頂,神情肅穆地宣判:
「陪審員已裁定你之謀殺罪名成立,現將你還押監獄,定期將你由監獄帶往刑場,以一繩繫於你頸,吊至你氣絕,然後由港府擇日將你安葬,願上帝庇佑你之靈魂。」
45年前,黑幫成員文錦棠聽到這番判詞,深感世界末日將至,但愛逞強的他要面子,在法庭上態度囂張惡劣,散庭後還裝瀟灑向家人揮手。
文錦棠年輕時作惡多端,曾因槍劫銀行與警方駁火,混亂中擊斃一名「沙展」。打劫集團成功逃脫,殊不知集團中有警方派來的卧底,兩日後把所有成員供出,一行10人全部落網,被控謀殺罪。
那是1973年,宗主國英國已廢除死刑,但港英法庭依例判死,不久由英女皇特赦為終身監禁。文錦棠憶述,1966年香港最後一次執行死刑,但距離他犯事僅6年,在罪案率高企的年代,要求恢復死刑以阻嚇犯人的輿論鬧得沸騰,以死囚身分被關押的他,在獄中心驚膽顫。
被關押整整21年,文錦棠因在獄中表現良好,獲時任港督彭定康兩度特赦,由無期徒刑變有期徒刑,再因假釋提早出獄4年多。1997年12月清晨,懲教職員入倉釋放文錦棠,他在囚友一片歡呼、詫異、妒忌下告別鐵窗生涯:「有人還質疑,我是否被拉去打靶?香港回歸了中國嘛!」
答案是:他真的重獲自由,而香港在1993年廢除死刑,囚犯的生存權回歸後仍受保障,至今已廢死不復25年。然而,作為一個險些上斷頭台、大半生青春在獄中渡過的人,文綿棠坦言終身監禁的痛苦比死更難受,但生命既然留下,他決意貢獻下半生的光陰,盡力為社會作出補償。
對死者家屬無限愧疚 教育下一代不要走歪路
「我很想和死者的家人說對不起,可能這沒什麼意思,但對我來說,只希望他們聽到我衷心的一句:對不起。我沒奢望他們能原諒我,但起碼讓他們知道我沒走舊路。」
「我出獄21年來,我都鍥而不捨尋找死者的家人,但每次都找不到。每一次向他的家人說話,只能透過空氣。這21年來,我沒有重蹈覆轍,致力做好教育年輕人的工作,希望他們不要步我後塵,希望社會罪案減少。」
「這份悔意,無法平息、也未敢忘記,做了錯事就是做錯了,永遠都在,無可能當粉筆字抹去。任何時候被人問起,心裡都呈現起那天,我做過那件傷天害理的事。」
事隔45年,文錦棠由死囚變成釋囚,雖然半生青春耗廢,一份生命的氣息尚存。他心痛的是,被其殺害的生命,卻從此反魂乏術,對死者家屬的傷害,更是遺禍一生。出獄21年來,他在幾百多間中小學、福音機構、媒體、電台演講,重覆述說自己犯錯、悔改的故事,說上千篇而不覺煩厭,只因自覺罪孽太深,能勸回一個迷途羔羊也是上天賞賜。
文錦棠披著一頭不羈長髮,體格魁梧高大,眼睛凌厲有神,剛出獄時四十多歲,喜歡穿時髦的黑皮褸,情迷玩搖滾音樂,曾到多間band 5學校演出,及到到戒毒所做輔導工作。他不拘一格的教導、豪氣壯語,迷倒不少邊緣青年,有少年人視他為朋友,剖白成長的迷失和彷徨。
「救得一個得一個」是文錦棠大難不死後,一直堅守的使命。若當日港英政府執行死刑,他不會再有改過自身、教化年輕人的機會。然而,自己結束了另一個人的生命,這陰影將永遠伴他,對文錦棠而言,再做更多也不能補償或平衡,惟願意把這巨大責任和包袱扛在肩膀、烙印心上。
域多利監獄:尚有體罰、死刑室的年代
文錦棠入獄時僅21歲,以死囚身分被「釘倉」,即每天單獨囚禁23小時,僅1小時可「放風」(出倉到指定地散步)。轉到赤柱監獄前,他被囚禁於域多利監獄,現時「大館」的地址。
「那時死刑僅停了幾年,拉了我們後風聲傳很緊,說會隨時執行。我在死囚室,常常聽到有人試刑具,聽到聲都好驚。」死囚室在地下,刑場在二樓,監獄地方空蕩蕩,職員以沙包測試承重力、試行上吊及拉機關的聲音響遍整棟大樓,猶如死神向囚犯招手。
「以前還有打藤的刑罰,訓練藤手打囚犯,打到澎澎聲,聽到人被打到叫救命!」因人道考慮及曾打死人,港英政府在1990年廢除了「笞刑」,不再用藤條抽打犯人臀部。文錦棠憶述,當年非重罪犯人,都會被虐打以代替監禁,事後犯人多數無法動彈,甚至被打到殘廢或倒斃。

入獄快滿一年後,文錦棠脫離了死亡將臨未臨的恐懼。香港跟隨英國做法不執行死刑,改判終身監禁。惟活下來後,文錦棠這才發現,無止境的長期服刑,令他吃盡苦頭,得到刻骨刺痛的教訓——他認為終身監禁的阻嚇性、威力比死刑更強:
「很坦白說, 如果讓我選擇,寧可判我死刑,即時執行,不用痛苦了20多年。是幾十年啊!這終身生涯很痛苦,也想過自殺。你一直生存世上,卻沒機會出社會,是極度痛苦。」「現在回看,捱得過當然好,也很珍惜得來不易的生命,但那段日子真的很苦。」
文綿棠出獄後已是中年人,中間並非一片空白,生命仍然留下它的痕跡。獄中長時間的省思、歷練,令他由一個傲慢搞事的麻煩人物,變成一個克己守法及具同理心的人。
囚終身而自暴自棄10年,直至女兒長大才覺悟
「初頭反叛的階段,覺得囚終身,前景灰暗,最恐怖的懲罰『加監』也不驚了——無得再加嘛!我便專登搞事,投訴飯菜太凍太熱,賭錢輸了又發嬲打人。那時被罰終止人工(監獄內要工作,換取少量薪金),我心想停就停囉!繼續打架、罵阿sir。」
這種自暴自棄的日子,持續了將近10年。文錦棠說,起初得知警長被自己打死,是在新聞上看到的,事後心裡一直不舒服,但真正悔改一刻是見到女兒日漸長大。
「當時女兒5、6歲了,阿媽帶住她來探我,她拍打隔著我們的玻璃窗。我看著她,想起由入獄到現今,她長得那麼高那麼大——我想起被我殺死的差佬,差佬的家人呢?他的子女又如何?」「我覺得自己在獄中日子很難過,但受害者的家人呢?我這才深切反省,但發現已無能為力。」
文錦棠無法直接向死者一家補償,只可以做好本份。隨著監獄署易名為「懲教署」,把重點傾向幫助囚犯「更生」後,獄中多了活動如教會團體探望、福音講座、音樂會等,「認識了外面的朋友, 有書信來往,生活沒那麼單調,聊天後心情改變了,就不想再搞事。」
後來,文錦棠還在獄中找到一支二手結他,開始與3名囚友一起玩音樂,成立一個叫「邊緣組合」的樂隊,翻唱張國榮、譚詠麟、Beyond的歌曲,還要自己作曲填詞,創作基督福音意味的勵志音樂。問他為何70年代入獄,仍能保持流行觸覺?他笑道,監獄允許囚犯定時收聽電台節目,且朋友可寄送流行音樂歌集,成了他在獄中難得的解悶娛樂,也是能看到外面世界的一道窗口。
不少人獲假釋,除了重犯率高、逃獄、犯下變態案的極度重犯
赤柱屬香港最高設防的監獄,收容終身或刑期長的囚犯,把他們分類為甲、乙、丙類犯人。甲類(Category A)大多為極度重犯:犯強姦及肢解案的「雨夜屠夫」林過雲、外號「賊王」並曾逃獄的葉繼歡、連環強姦犯林國偉、跨國犯毒集團首腦「跛豪」,全都被嚴密監控。
文錦棠70年代加入犯罪集團,短短三年內打劫銀行14次,當年更槍殺警隊領袖,被歸類為須高度提防的甲級犯。然而,他透露獄中不少終身囚犯獲假釋,只要真誠悔改及表現良好、已服刑長達10年,便可由懲教署人員觀察並填寫報告,每兩年一次把報告遞上刑期覆核委員會。委員會的專家或會召見犯人會面細談,其組成包括心理學家、精神科醫生、懲教署高官、社會工作者、律師等,通過層層的考核及面試後,便有機會獲得減免刑期的機會——例如由無期徒刑變為20或30多年的有期徒刑。
文錦棠比指定刑期早4年出獄,獲彭定康二度特赦即時假釋,而當年犯案的同黨幾年後亦陸續獲假釋:「其實好多人都出了監,除了林過雲、林國偉那批。」文錦棠解釋,高知名度、重犯機率高、有逃獄紀錄、心理有問題的囚犯大多不獲假釋,是真正的「終身囚犯」,即要坐到老死。
幾年月前,媒體間便流傳林過雲多次申請假釋,一度令公眾嘩然及擔憂,市民普遍不希望他重投社會。文錦棠坦言,他不時到監獄探訪,看見轉到石壁監獄的林過雲,對方曾訴苦說想出獄,懇求他的幫忙:「唉,我怎能幫到他?又不想潑冷水說機會不大,只可叫他繼續做好自己。」
文錦棠認為,因心理問題作案者較危險,其重犯的風險難以估計。他又指,能否遵從獄中的規條,也是判斷能否出獄的關鍵,曾有囚友在獄中以利器殺人,成了「永不超生」的個案:「他們會整武器,把牙刷磨尖插人對眼、偷工場中車衣的剪刀,真的有人在獄中被插死。這些暴力傾向的人,遇到很小的事都要奪取別人的生命。」
對於這些囚犯,除了單獨囚禁外,懲教署亦引入了暴力心理治療,但文錦棠嘆道,這些人很難自制憤怒:「他們不傷人過不到一日,也不知什麼心態,好像不想出獄。」
刑期覆核制度:「是否真心改過只有自己知」
文錦棠見證囚友先後出監,問他們是否真心悔改?他坦言,是否真心只有自己知,一開始大部分囚犯心態都是「呻笨」,不停自怨自艾:殺人計劃不夠精密周全、總之殺埋二五仔、若有機會再犯不會再那麼蠢——文承認初入獄時也有這心態。
「但這條路,無論你真心或假意,也要屈服於懲教署舖下的規矩來行。」文錦棠指,經過20多年的鐵窗生涯,很多囚犯被長期監禁之苦嚇怕,不敢再犯案。至於改過自新,文錦棠認為獄中的教育機會、宗教探訪幫忙不少,能夠導人向善及改變心境。
「假如這裡有2000萬,你拿了回家,保證無人看到,你會選擇拿嗎?」「是很吸引的,但你過到自己良心嗎?這是不合法的,或者人們拿去救命呢?你會有掙扎。我又不是無飯開,別人可能無筆錢會死人呢?今時今日有這掙扎,以前是話知佢死多少人,總之拿了自己洗就算。」
文錦棠又指,能否找到穩定工作、有沒有人際支援,也影響釋囚會否重走歪路,故以前同倉20多年的囚犯,也會定期飲茶聚會,又笑言整桌顧客曾是殺人犯,若警察查身分證將十分嚇人:「但被囚禁太久了,很難再融入新的圈子,以前班人反而容易溝通。」
重組第二次家庭,但永遠放不下做錯及失去的
許多釋囚被關押幾十年,都落得妻離子散的下場。文錦棠也不例外,前妻早在他入獄數月後、誕下女兒後便消失無蹤,女兒多年來隨祖母生活,與爸爸感情冷淡疏離。然而,在他出獄一年多後,文錦棠因在《鏗鏘集》剖白自己悔改的故事,令一名廣州女子看後十分仰慕,竟然在媒人拉攏下促成了婚姻。現時他與妻子居住在何文田的公屋,育有一名快20歲的女兒。
雖然展開新生活,文錦棠對大囡念念不忘,拿了一張父女難得的合照出來。照片中,文錦棠留著黑長髮、穿著緊身T恤,還載著金項鍊,顯然是剛出獄時40多歲的模樣。女兒緊緊依偎著父親,展露燦爛青春的笑容,兩人貌似和好如初。但文錦棠嘆道,彼此都曾嘗試挽回破碎關係,但始終分離時間太長,殺人的罪行也曾帶給女兒污名,現在與大女兒鮮少見面。
別人眼中,文錦棠彷如東山再起,像活出了第二次生命,但心底裡,他永遠無法放下前半生的罪疚和教訓,以及已成冰炭的父女情。「現在逢有公益的事我都參與,不是為了彌補,是做咗會開心點,平衡一下這巨大的遺憾,生活下去只能盡量積極點。 」
亦因他被賦予第二次活著的機會,文錦棠深明生命在無常變幻中的可貴:「我經歷過絕望,沒放棄生命,終於有曙光。只要過到今天,明天便可能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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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周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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