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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報導

無家者之哀歌:找不到歸途的人

政府眼中只有「滋擾」沒有無家者? 香港露宿者的非人生活:被驅逐、被抄家

2017/02/01 ,

專訪

陳娉婷

Photo Credit: 陳娉婷
陳娉婷

陳娉婷

現任關鍵評論網國際版編輯,從香港移居台灣生活,業餘沉溺於文學電影音樂。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在香港政府眼中,露宿者是一種「滋擾」,各部門常以治安、環境及衛生的角度去「管理」他們,忽略了露宿者的人權及尊嚴。

試想像一個香港露宿者的生活:一夜之間,你的整副家當被食環署專員當垃圾般送到堆填區,你敢跑到車上搶回已列為「政府公物」的物件嗎?你在行人隧道裏睡得正甜,突然被路政署清潔人員的洗地聲吵醒,一睜開眼發現整張被褥都濕透了,你還會有睡意嗎?橋底是你多年來的棲身之地,某一天康文署突然斥資上萬元建石春路、建花槽,你相信是為了美化及康樂用途嗎?

真正的露宿者,其實在噩夢來襲時,都沒有任何反應的機會,因為他們是一群沒有話語權的人,既沒有法例去保障他們,亦沒有法例指露宿是犯法的,政府一旦採取行政手段驅趕,他們只好被迫「遷徙」到另一處,繼續忍辱偷生——即使這些地方是公共空間,他們卻活得不像社區的一份子。即使露宿者的所有物是私有財產,卻可以在食環署一聲令下,全數充公。即使露宿者和我們都是人,他們卻活得沒有尊嚴。

根據社會福利署的統計,本港的露宿人口已由2007年的342人上升至2015年底的881人,增幅超過1.5倍,民間調查更顯示2015年無家者的實際人數高達1614人,反映露宿人口激增的情況遠超政府估算。隨著露宿人數持續上升,政府打擊露宿者的行動愈趨頻密,由「暗招」如改建公共設施、洗隧道,到「明招」如掃走家當、圍封場地等,手段層出不窮,亦引發各方爭議:一方面,網民及社區組織斥責政府不人道,在沒有諮詢、沒有通知的情況下,就肆意扼殺露宿者的生存空間;另一方面,政府部門卻堅稱是收到街坊及區議會投訴,才按本子辦事,目的只是為了維持治安、確保環境衛生。眾聲喧嘩背後,是一場又一場民間組織與政府部門的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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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陳娉婷
通洲街公園一帶的露宿者,在沒有食環署人員踩場的日子,氣氛顯得份外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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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陳娉婷
採訪當晚氣溫只有約10度,一名露宿者沒有足夠禦寒衣物,只穿著單薄的短袖T-shirt,外展義工即時送上睡袋作保暖之用。

被抄家:是清潔環境,還是清場拆檔?

「食環署職員把我的身分證、回鄉證、相片都掃走了,當是一袋垃圾般拿到政府的車上,還告訴我,若我強行取回物件,就會告我『盜竊』。」事隔四年,現已上樓、不再露宿街頭的祥哥對政府部門當年的「無情洗劫」仍歷歷在目。他憶述,那是2012年最寒冷的一個晚上,食環署、民政署、警務署人員聯手粗暴清場,在沒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把深水埗通洲街一帶40多名露宿者的家當,全部以「廢物」之名沒收,列為政府公物,並即時運往垃圾堆田區。

祥哥說,一名阿Sir把他從睡夢中踢醒,禁止他搬動個人物品,還指罵他是「廢物」,激發他聯同十多名露宿者告上法庭,向政府討回公道。「政府簡直當露宿者不是人!我們決定告上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時任食環署署長追討賠償,社協(社區組織協會)又代表我們去信民政署、食環署、警務處、社會福利署,要求政府部門向露宿者道歉。」

他指出,事件對露宿者造成的傷害,不僅限於財物上的損失,還有心靈上的尊嚴淪喪,以及肉體上的折磨——據悉,清場當晚正值寒流襲港,露宿者的保暖衣物全數被扔棄,有一名體弱者不堪嚴寒天氣而患病,引致肺積水的症狀急劇惡化,在案件拖延半年的過程中,他等不及官司結案便不幸病逝——其妻子一直認為,政府冷血清場一夜,是丈夫「冷病致死」的導火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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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野宿III》/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及雷日昇
圖為祥哥,他是更生人士,出獄後意志消沉,過著行屍走肉的露宿日子,直至清場當夜警察指罵他是「廢物」,他才猶如被刮了一把掌,決心要重新生活,證明自己的價值:「我知我好無用、好有問題,但當面被人侮辱是兩回事!」事後,他勇於在各大傳媒平台上控訴政府,令當時見工的老闆對他賞識有加,得到了現在的五金舖工作,可說是「因禍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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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野宿III》/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及雷日昇
妻子美華(圖右)認為,食環冷血清場一夜,令丈夫陳建明肺積水的症狀急劇惡化,57歲的他未等到法庭還他一個清白就病逝。極盡諷刺的是,食環署還要求美華拿出二人的結婚證明書,才可由她代收丈夫的2000元賠償金,但該證明書已被食署清場當夜掉棄,最終英華要額外花費400多元補領證書,扣掉後實質只拿到約1500多元。

協助露宿者申索的社區協會組織幹事吳衛東直斥政府的做法不合情理,「以往食環署通常根據《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第20條)清掃街道,必須在至少24小時前張貼告示,但引用《廢物處置條例》(第9條),毋須事先通知就可把露宿者的家當當作「廢物」處理。 但問題是,為什麼身分證、銀行存摺、床單、衣物等個人物品也可被視作垃圾?」更令他氣憤的是,在2015年7月,政府又再重施故技,以同一手法對待居住在油麻地澄平街隧道的露宿者,今次更沒有引用任何法例依據,肆意沒收20多名露宿者的財物,吳衛東再次帶領露宿者與政府對簿公堂。

事發日期 清場事件簿 引用的法例
2012年2月15日

深水埗食環署、民政署、警務署人員把40多名通州街天橋底露宿者的個人物品全部當廢物扔棄

《廢物處置條例》
2015年7月31日

油尖旺警務署、民政署、食環署人員把20多名澄平街隧道露宿者的個人物品全部當廢物扔棄

相隔四年,兩次的官司,分別拖延了半年及11個月,露宿者得到的結果都是一樣:律政司接受法官建議的庭外和解,指政府願意酌量賠償,但「道歉就免問」。祥哥說:「政府堅拒道歉,律政署秘書表明若政府向露宿者道歉,以後會做唔到野(不利管治)。」在金額上,他表示某些露宿者損失過萬元,但政府只肯每人賠償2000元;至於在2016年,20名油麻地露宿者則向政府追討4000至4.1萬元不等的損失,合共逾16萬元,但政府只肯賠償四至五成(約1620至8860元),僅有5人與政府達成和解協議,表示「無奈接受」低金額、拒道歉式的賠償,並慨嘆「政府終究不肯當他們是人」。

記者曾就清場一事向食環署查詢,發言人指,食環署有給予露宿者充份機會及時間先自行帶走個人物品,之後才清理露宿者自願棄置的物品及垃圾。他又說,露宿是複雜的社會問題,涉及多個政府部門的職權範圍,相關地區民政事務處會按需要協調跨部門聯合行動,而在聯合行動中,食環署負責清掃及清洗地面,是為了保持環境衞生。

擔任區議員多年、見證過2012年通洲街清場風波的民協深水埗區議員(南昌西)衛煥南則表示,「露宿者其實都很醒目,貴重物品會跟身,雖然聲稱被掃走的是珍貴的家當,但有可能是垃圾或沒有價值的雜物。」

他又指,自從2012年的訴訟後,食環署對通洲街露宿者的問題愈見被動,儘管多年來街坊不斷投訴露宿者阻塞街道及破壞環境衛生,食環署人員也不敢有太大動作,生怕清洗場地時會移動到露宿者的個人物品而惹上官非。因此,部分通洲街位置多月來尚未清洗,衛生環境惡劣,而記者到場目測後,亦發現短短採訪的兩小時內,已有5、6隻大老鼠出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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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陳娉婷
露宿於通洲街臨時街市附近的栓叔承認,露宿者的聚居地衛生環境惡劣,容易引致細菌滋生,這一帶去年就有9個人死於各種疾病,但他強調,露宿者會自行清潔地方,以免惹來街坊投訴。

「街坊隔兩三天便會向我投訴,說有露宿者會在鄰近地方大小二便,臭氣沖天,善心人士送來的飯盒又吃不完,隨處扔棄。區議會已向食環署反映過很多次,但他們也不肯行動,又或拖延處理。」衛煥南表示,深水埗露宿者人數已在五年時間內由數十人增至數百人,社區團體和善心人士對他們深表同情,既派飯又為他們發聲,每逢自己介入露宿者議題,往往會被冠以「為選票打壓弱勢」的意圖,但他堅持,要求食環署執法,是為了定期清掃地方、收拾垃圾,絕非為了「毀人家園」。

然而,他認為,最根本的解決方法,還是露宿者自身應更積極找工作,不要依賴善心人士派飯盒,應憑自己能力租房住,至於政府方面,則有責任做好安置露宿者的工作,讓他們早日上公屋或開放過渡性房屋,無奈房屋署、社會福利署在這方面又是「嘆慢板」。

已上公屋的祥哥就表示,政府只會在危及自身利益時,才會肯酌情讓露宿者上樓。他透露,當年他是少數肯露面、具名申訴的露宿者之一,清場事件被傳媒廣泛報道後,政府為了平息風波,派出房屋署專員行駛酌情權,安排他與2名申請公屋多年的露宿者「特快上樓」,繼而暗地勸退他們,要求他們「撤銷控訴」。他認為,本來涉及爭議的政府部門並不包括房屋署,但房屋署主動介入,可見政府動員能力之大,各部門聯手收拾爛攤子,且在有「關公災難」時行動才會特別快,甚至為了維持管治威信而「任何事也肯做」。

被驅逐:美其名「綠化」,實際是「迫遷」

過去十多年來,油麻地渡船街天橋底一直是任由公眾想像及創造的公共空間,有尼泊爾、越南、巴基斯坦裔露宿者聚居於此,稱之為「downtown」;有民間組織如土地正義聯盟曾在此舉行過電影放影會、藝術展、大食會等,稱之為「橋城」;有居住在駿發花園的街坊在此耍太極、習武,儼如一個「後花園」。然而,在眾多使用公共空間的群體中,政府似乎對露宿者特別排斥——在2010年至2016年間,政府曾五度以美化環境、開放空間、興建康樂設施為理由,強行圍封渡船街天橋底下的空間,勒令露宿者遷出該處,惟每次清場後,都無助減少油尖旺區內露宿者人數,他們只不過是流徙到區內其他隱蔽地方。

事發日期 驅逐露宿者事件簿

理由

2010年3月 油尖旺民政署、地政署圍封渡船街天橋底
(近碧街口)
美化/綠化環境
2013年8月 油尖旺民政署 (合共7個部門)圍封渡船街天橋底
(近駿發花園)
美化/綠化環境
2014年12月 油尖旺民政署、 食環署、地政署圍封渡船街天橋底
(近櫻桃街公園)
美化/綠化環境
2016年4月 油尖旺民政署、地政署要求渡船街天橋底
(山東街交界)露宿者遷出
還原公共空間
2016年7月

油尖旺民政署、地政署要求渡船街天橋底
(油麻地警署後面空地)露宿者遷出

還原公共空間

在五次的圍封及迫遷行動中,以2013年的爭議最矚目:油尖旺區議會不惜花費253萬元,聲請要進行「天橋底綠化工程」,加建圍欄及擺放200個巨型石屎花盆,並提出把部分地方劃作寵物公園。翻查油尖旺區議會的會議紀錄,記者發現區議會早在2011年就開始提出封橋,兩年間諮詢了七個政府部門,包括民政署、地政署、路政署、食環署、社會福利署、警務署、康文署,唯獨從來沒有諮詢最受影響的露宿者,直至在工程展開的一個月前,才由地政署署長張貼通告,要求露宿者停止佔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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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陳娉婷
吳衛東向外展隊的義工講解多年來政府對露宿者的管治手段,他形容在政府部門眼中,露宿者「人不如狗」。

社協吳衛東批評,政府的驅趕手段不人道,做法亦相當取巧。「露宿者也是香港人,他們在天橋底睡覺並不影響他人,睡覺是基本人權,亦沒有法例指露宿是違法的。」他又質疑,在天橋底如此隱蔽的地方興建康樂或綠化的設施,使用率接近零,而當年提出的寵物公園,至今仍不見影蹤,「話起但到而家都未起」;記者到場視察後,亦只見天橋底下雜草叢生,整個空間被鐵欄封鎖,外人不得內進,地面更堆積大量石塊,以及鋪滿阻礙露宿者睡覺的石春路、小石柱等。

「區議會議員聲稱是『美化環境』,實際上是要驅逐露宿者,動用的是公帑、花費的是市民的錢,事成後議員立邀功,在街頭掛起橫額,寫上『成功爭取杜絕渡船街露宿者』的字眼,明顯是為了政治本錢而無視露宿者的權益。二百多萬不是小數目,為何政府選擇花錢來驅逐露宿者,而非把公帑用得其所,協助他們上樓或聘請更多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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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政府承諾興建的寵物公園,至今仍未見影蹤,只見一片荒蕪空地,鐵欄圍封、雜草叢生,絕對與當初說好的「美化環境」扯不上關係。區議會花費了250萬,只換來橋底下250盆長方型石岡花槽,以及鋪滿一地的石春路、小石柱,阻止露宿者在地上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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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及雷日昇
2013年,社協聯同露宿者發起示威,抗議政府豪花253萬以「綠化」之名趕絕露宿者,被迫遷的17名尼泊爾裔露宿者自製橫額「every street sleeper is also a part of this society」,表示他們都是持身分證、居港滿7年的香港人,卻遭受港府的針對及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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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社區組織協會
吳衛東批評,區議員管理露宿者的手段過於短視,因為驅逐方法根本不能減少露宿者人數,形容他們「以膚淺的手法討好選民」,在接收街坊投訴後沒有與露宿者溝通就派人清場。

他所指的區議員,就是民建聯楊子熙及鍾港武,兩人分別是油尖旺區議會的議員及主席(後者已卸任,前者仍代表油麻地南區),除了在2013年向區議會提議撥款以「綠化」天橋底外,在2016年,兩人再次在區議會會議呈上文件,聯名要求政府跨部門處理渡船街天橋底的露宿者問題,批評該處累積大量木板、床墊、帳幕等生活起居品及垃圾,傳出異味,令區內街坊感到不滿,甚至有途人避免經過該處。除了解決環境及衛生問題外,民建聯楊子熙在區議會會議上指出,渡船街露宿者在行人通道中停留和進行各類活動,其中包括吸毒、藏毒等人士,故要求食環署及警方盡快清場,「避免他們長期霸佔公共空間,對公眾構成威脅」。

我們曾向貼出清場告示的民政署查詢,發言人說,渡船街橋底下的公共空間由政府管理,由於露宿者未有領取政府土地牌照,政府有權要求土地佔用人撤離。又指,部分露宿者以木板築起搭建物,會嚴重阻塞行人通道。不過,發言人強調那不算正式回應,稍後會給予電郵回覆我們,不過,等了一個星期至截稿時仍未收到回覆。

民間組織拓展公共空間秘書長Jeffrey就表示,天橋底、公園等地方都是公共空間,意指公眾人士可免費、無限制進入的休憩或活動場所。他強調,所有人士不限背景、種族、膚色,都有權利進入這些地方,露宿者亦然。對於渡船街天橋底下的露宿者被驅逐一事,他認為「若露宿者長期霸佔公眾地方,而又排斥其他使用者的話,就屬於不恰當,應該平衡與他者使用公共空間的權利。」然而,他補充說,大多露宿者是在別無他選的情況下才要借用公共空間,只要露宿者並不對其他人構成騷擾,政府應該體諒他們的處境,表現更大的包容度,即使該處是官地,政府亦可釋放公眾空間使用。

吳衛東則表示,許多公共空間的設施都經過康文署的改建,目的也是排斥露宿者,阻止他們使用設施或逗留,例如在3年前,深水埗區議會就花費了100萬改建楓樹街球場,在看台上裝鎖鏈、加設欄杆、座位之間加建扶手,又聘請保安人員巡視,阻止露宿者在11點打後進入球場睡覺;另外,通洲街公園涼亭亦被拆去上蓋、加建石卵路,美其名為「康樂用途」,但實質上是令露宿者在下雨時「無得避」、躺在石卵上「無覺好瞓」,趕絕露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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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陳娉婷
拓展公共空間秘書長Jeffrey承認,公共空間的設施有「露宿者不友善」的傾向,但他認為,這視乎公共空間的持有人如何看待一個空間的用途,例如若康文署認為球場只是用作玩樂、休憩的用途,沒想過包容露宿者睡覺的話,他們有權要求露宿者撤出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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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多次清場後,渡船街天橋底下的露宿者已寥寥可數,根據記者到場目測,他們的木屋、卡板房佔行人通道不到1/6的空間。

為了奪回公共空間的使用權,在渡船街天橋的五次封橋行動中,社協曾兩次聯同露宿者發起示威請願行動,2013年一次是到立法會申訴部,向民建聯李慧琼、經民聯張華峰、公民黨毛孟靜、工黨張超雄等約十名議員求助,抗議政府部門對露宿者存有「不友善政策」;另一次則是在2016年,社協吳衛東帶領露宿者向油尖旺區議會主席鍾港武及民政專員蔡亮示威,惟兩次都未能成功停止封橋行動,只能暫緩封橋幾個月。

吳衛東指出,相比起控告食環署掃走家當,反抗政府部門驅逐露宿者的行動較困難,「若論抗爭的勝算,如果政府扔棄個人物品,你可按食環署的條例控告他,因為法例指明要24小時通知,所以我們告贏了政府。然而,若政府的驅趕行動是得到區議會的同意,以及曾諮詢地區行政架構,又有大條道理,如興建寵物公園、搖控車場,你要告他並不容易;即使他從未落實興建這些設施,我們也證明不了他不打算興建。我們問過法援處律師意見,若露宿者要司法覆核政府的決定,必須證明其圍封行動是『極端不合理』,如該露宿者只能夠在某一公共空間睡覺,但這個很難,因為你可以搬至另一天橋底,又或申請入住宿舍。」

立法會議員:棄驅趕手段,提倡制訂「友善政策」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認為,近年的露宿者爭議頻生,主要是源於政府只從治安、環境及衞生的角度去「管理」露宿者,卻忽略了露宿者是一個社會議題,「政府從來沒有清晰的法例、完整的政策文件去論述如何看待露宿者這一個群體。於是,政府很狹隘地只視露宿者為一種「滋擾」,認為他們對市容、環境有負面影響,傾向清除及趕走他們,而不是盡力協助他們脫離露宿生活。」

為了填補政策上的漏洞,立法會社福界議員邵家臻表示,正積極聯同四間服務露宿者的社區組織商討制訂「露宿者友善政策」,為露宿者爭取應有的人權及尊嚴,日後將會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提出議案,他批評政府現行政策不足:「現時沒有法例,亦沒有任何部門能保障露宿者的權益;在管理政策上,食環署、民政署等政府部門只採取『眼不見為乾淨』的手段,把他們趕出大眾的視線範圍,以不影響市容、保持環境衛生為前提。但實際上,驅趕的政策不能減少露宿者的人數,趕完以後露宿者只會遷至他處,例如由欽洲街搬至海壇街,由深水埗區搬至旺角區,亦令社工更難接觸他們。」

至於露宿者友善政策的內容,他表示現階段未能公布詳情,但透露將會參考台灣、日本的露宿者政策,例如提倡「露宿權」,即爭取無家者自由使用公共空間露宿的權利——根據日本的做法,政府對露宿者採取較包容的態度,讓他們感覺到大阪公園是自己的社區,甚至設立食物、找工作的分區,予露宿者方便。至於露宿者的身分上,他建議香港應參考台灣的做法,把露宿者正名為「街友」,以更人性化、鄰舍的角度去對待他們,在提倡政策上,則以援助取代一味驅逐,除了綜援、房屋福利外,他希望提供更多非物質的支援,「讓露宿者重新建立ego(自我),覺得自己是一個人、社會上的一份子」。

社協吳衛東則指出,政府現行的是「不友善政策」,他建議香港參考美國的做法,指紐約當地有5萬名露宿者,政府專設無家者部門(Homeless Department)幫助他們,又帶頭做露宿人口調查,每年公布最新數據。他指出,社會福利署現行的登記露宿人口調查並不準確,遠低於民間調查的數字,一來未有計算在露宿者宿舍、快餐店過夜的人數,二來只包括在固定地點出現連續七天的露宿者,但現實是露宿者經常轉換位置。另外,他亦提及日本已立法規定不准丟棄露宿者物品,保障露宿者的財產權,值得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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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周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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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首位街頭「義診」的精神科醫生嚴始立:「我們不可再讓精神病露宿者自生自滅」



無家者之哀歌:找不到歸途的人:

夜幕低垂,一群無家者在街上流離浪蕩,找不到歸途,在街角、公園、後巷築起他們的「家」,瑟縮一隅。他們的微小心願,只是暫借一小塊空間渡過長夜,卻被政府視為滋擾,以環境衛生及治安之名驅趕,日復日上演露宿者大遷徙;偌大城市,他們卻無處可安身。到底這些迷失的面孔背後,藏著怎樣的故事?香港政府的無家者政策有何不足?在長年累月的孤獨中,一些無家者患上精神病,民間人士如何伸出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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