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既然公民運動的本質是反抗不正義的政府,那到底是由誰來認定政府是不正義的呢?少數的聲音不能代表民意,多數的聲音又不見得正義。其實問題很簡單,我們要聽從的並不是多數或少數的聲音,而是要聽聽良知的聲音。
318學運屆滿一周年,對於這個在去年引起國內外震撼的佔領立法院行動,各界給予了不同面相的評價,甚至在當初參與的團體之間也出現了一些彼此攻訐的聲音。台灣俗話說:「一樣米養百樣人」,人與人之間本來就不可能有完全一樣的意見,這些看似吵雜紛亂的爭論,其實正代表在佔領事件之後台灣的進步。
過去的一年,台灣是否不一樣了?這才是我們應該審視的。318佔領立院對於台灣的衝擊不是在於服貿本身,而是在於台灣人對於「發出聲音」這件事情的突破與反思。不是每個人的價值判斷都是正確的,也不見得佔領立法院的學生訴求就是有理的。
但是對於過去在台灣這個國家,許多聲音在不公平、腐化、失能的政府及代議制度下無法得到傾聽,318運動帶給我們的就是最好的學習,或許我們得到的最大收穫,就是一個有越來越多公民聲音的台灣。
關於這場運動許多人提出的三大疑問,也容許我在此回答,一場公民運動讓我們的國家在動蕩中前進,而真正要祈求的應該是以後我們再也不需要用同樣的方式,來表達對國家的關懷。
1.318學潮破壞了民主法治?
民主法治是現代民主憲政國家非常重要的基礎,民主兩個字我就不多贅述,身為一個研習公法的學生,我必須指出所謂的法治的真義,跟大部分人的認知有很大的差距。
民主法治的法治兩個字,來自法治國原則的概念,什麼叫做法治國原則呢?法治國原則指的是:「國家必須依法而治,國家的行政必須依客觀並具有民主正當性的法規為其統治權行使之基礎。其內涵包括權力分立、依法行政、法律保留、基本權之保障、獨立有實效性之司法救濟途徑,比例原則、平等原則」。
換句話說,這世界上只有一個主體可能破壞法治,那就是政府。學生的行為有可能違法、有可能造成治安的顧慮、有可能影響交通或其他人的權益,但是他們絕對不可能破壞民主法治。
因為這裡所稱的法治,指的並不是人民要遵守法律,而是政府的治理,必須依照法律,否則就失去其正當性基礎;很多人把守法跟法治混為一談,人民需要守法,而必須維護法治的是政府。
那如果政府的施政不符合法治國原則的時候怎麼辦呢?很多人誤以為利用選舉就可以在體制內達到目的,因為民意選擇政府是民主的表現,但是當法治已經遭到破壞的時候,你就不能再用一個合法的手段來解決。
這就像有一部車子的引擎已經壞掉了,你只能換一部車子,或是徒步去求援,你不能要他開著壞掉的車子去求救,因為車子早就已經壞掉,你要期待這部車子來拯救你,實際上是不可能。
所以這世界上有所謂的「公民不服從」,你可能利用各種的方式來抵抗政府違反法治的行為,當然這些方式當中可能是違法的,但是我還是要強調,真正能破壞法治的只有政府,人民只有可能違法,但是當沒有法治的時候,違法也可能是正當的。
Photo Credit:VOA Public Domain
舉個例子,如果台北市政府現在通過一項決議,搭捷運一趟要1000元,這個案子既通過所謂的民主代議制度審查,也合法的公告,你搭捷運不給錢硬要上車當然是違法沒錯,但這樣的法律卻顯然不合法理。
當然,不管訂定什麼金額都可能有人不滿意,總是會有人覺得太貴不想繳錢,但是當出現一萬人、五萬人、十萬人搭捷運都拒繳票價的時候,那麼這個立法肯定就有問題。
一個讓很多人沒有辦法遵守而且必須反抗的法律或是施政,縱使在表面上或程序上符合法律,卻不見得正當,也不見得符合正義,所以這些人所聚集起來反抗的意志,正是標準的公民不服從,但是這些違法的行為並沒有破壞民主法治,因為民主法治早在政府違法或濫權的那一刻就已經破壞了。
2.學生們的行為違法了,所以沒有正當性?
有些人認為,公民不合作運動,就是一群不守法的人在破壞法律。其實在公民不服從的行動中,行動者不但沒有放棄守法義務,也不會呼籲大家放棄守法態度。事實上,公民不服從的運動者正是站在法律的立場上,來抵抗他們心目中不正義的法律或是政府行政。
而他們從來也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是合法的,而且已經預期到要接受法律的處罰或制裁,因此,公民不服從雖然本身涉及行為的違法性,但不代表公民不服從行動者就是不具守法態度,或是法律的破壞者。相反的,正是承認守法義務與對於法律的忠誠態度讓公民不服從的實踐成為可能。
聽起來矛盾,但我們如果把法律分成兩個層次來看,一個是個別的法律規定或法條,一個是整體的法律制度。公民不服從也許違背了某條法律,可是對整個法體系來說,公民不服從並沒有違反守法義務。
就好比違反集會遊行法的陳抗群眾不會破壞集會遊行法,因為這個法不會因為他違法而不存在,他也會因此而受罰,但是他可能在違反集會遊行法的行為中,得到某種訴求或正義的伸張。
馬丁·路德·金恩所發起的反種族隔離運動,發動大量的黑人違法進入禁止黑人進入的餐廳、酒吧、商店內靜坐,最後的結果是聯邦法院裁決種族隔離政策是違憲;甘地的不合作運動讓他入獄,但最後的結果是得到英國承認印度獨立。也就是說,公民不服從雖然採取的是違法的方式,但它所要達到的是一個公平公正而且合法的結果。
Photo Credit: Minnesota Historical Society @ Flickr CC BY SA 2.0
公民不服從運動要具備幾項特徵:一、不服從行為必須是公開的,而且要有具體訴求,亦即行為者必須以明確的行動對社會表明法律政策之不公正處;二、不服從行為必須以非暴力為之;三、不服從的對象是不公正法律及政策;四、願意接受法律的懲罰。
我們要有一個正確的認知,那就是合乎道德不等於合乎法律,合乎法律不等於合乎正義,合乎正義也不等於合乎道德。道德、法律與正義三者之間可能彼此矛盾,也可能彼此競合。因此,一個違反法律的行為,也可能具有實質正當性。
因此,公民不服從的違法行為,跟一般的違法行為有什麼不一樣?其差別是顯而易見的。首先,公民不服從運動者不會主張自己的行為合法,所以他們主張的是「理性、和平、非暴力」等,其次,公民不服從運動所欲達到的目標,是讓不正義的法律或行政得以改正。
所以如果學生佔領立法院的行為是違法,但是他們是認為失能的代議制度需要受到檢討,所要達成的是制定一個合理的法律制度。那麼這樣的行為,自然不是一般的違法行為,而是具理由的公民不服從運動。
3.這些學生,憑什麼認為自己代表多數人的聲音?
除了前面所談過的,何謂法治國原則,還有公民不服從運動的正當性之外,還有另外一個問題是許多人所困惑而且被質疑的,那就是如何證明公民不服從的聲音代表大多數的聲音,50萬人能不能代表2300萬人?
我想,問這些問題的人,並沒有搞清楚公民運動的本質,公民運動所要發出的並不是大多數人的聲音,而是良知的聲音,縱使只是極為弱勢的聲音。
美國詩人梭羅(Henry Thoreau)是現代公民不服從運動的重要起源者之一,他認為當人們基於良知,反覆思索政府的政策,如果發現政策不符公平正義時,那麼應該秉持個人良知,拒絕遵守配合此項政策。
公民不服從來自於民主缺陷,因為由多數民意統治的民主社會並不保證所有的公民都能得到公平正義的對待,相反的,多數支持的政府更可能利用他們所擁有的資源,來進行不正義的統治。
為了避免這樣的不正義,所以人民可以對不正義的國家機器加以反抗,公民不服從的出現,更加證明了這是個民主的社會,正由於民主有其必然的缺陷,所以公民不服從有其必要性。
所以,當有人說現在的政府是多數民意選出來,如果你對政府的政策不滿意,你可以在以後的選舉中加以教訓,這樣的說法只是片面的。因為不正義的多數政府,正是權力濫用的根源,當你認為選舉出來的政府,無論做什麼事都是代表民意與正義的時候,民主的致命缺陷就會顯現。
Photo Credit: othree @ Flickr CC BY 2.0
公民不服從是成熟民主社會才有的現象,只有選舉而沒有人民意志展現的社會,比非民主國家更可怕,希特勒就是人類史上最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
既然公民運動的本質是反抗不正義的政府,那到底是由誰來認定政府是不正義的呢?少數的聲音不能代表民意,多數的聲音又不見得正義。其實問題很簡單,我們要聽從的並不是多數或少數的聲音,而是要聽聽良知的聲音。
梭羅認為,這世界上不能期待每個人都有良知,但是只要有一個人發自良知的認為他應該站出來反抗政府,只要持續曝光,他的行為就有可能影響並喚起更多人的良知,進而形成集體的力量,最後足以改變既有的法律或是政策。
不一定是要有社會大多數人的認同才能被稱之為良知,例如美國的黑人運動,黑人其實只佔美國人口的少數,台灣的大埔案只有人口不到2%的人反對土地變更。
當然,也有可能多數一方的良知被忽視,例如印度的獨立運動,或是南非的反種族隔離,都是少數統治者在進行不正義的統治。這些運動的結果顯示,聲音的大小並不是重點,重點在於你有沒有為了良知挺身而出。
所以我們回到原來的問題,不論服貿議題本身的實質內涵究竟為何,只要你是發於良知的思索,想要去反抗一個你認為不是正義的法律或政策,那怕只有你一個人,都應該受到鼓勵。
你的良知所發出來的聲音不見得一定都正確,站出來不見得是對的,可是因為透過這些反抗的議題,真理才會逐漸浮現,但是一個不允許你聽從良知聲音的體制,永遠不會有真理,當你的良知發出聲音的時候,不站出來,你並不會對不起任何人,只有對不起自己。
相關文章:
責任編輯:孫珞軒
核稿編輯:楊士範
TNL 網路沙龍守則
TNL網路沙龍是關鍵評論網讓讀者能針對文章表達自身觀點的留言區。我們希望在這裡,大家可以理性的發表自己的看法,並對不同的論點保持開放心態,促進多元意見的交流與碰撞。
現在網路上的留言討論常淪為謾罵與攻擊的場域,反而造成了彼此更大的歧異,無法達成討論與溝通的目的。
為了改善這個問題,我們希望打造一個讓大家安心發表言論、交流想法的環境,讓網路上的理性討論成為可能,藉由觀點的激盪碰撞,更加理解彼此的想法,同時也創造更有價值的公共討論,所以我們推出TNL網路沙龍這項服務。
我們希望參與討論的你謹記以下幾個基本守則,與關鍵評論網一起提升網路沙龍的品質:
- 尊重多元:分享多元觀點是關鍵評論網的初衷,沙龍鼓勵自由發言、發表合情合理的論點,也歡迎所有建議與指教。我們相信所有交流與對話,都是建立於尊重多元聲音的基礎之上,應以理性言論詳細闡述自己的想法,並對於相左的意見持友善態度,共同促進沙龍的良性互動。
- 謹慎發言:在TNL網路沙龍,除了言論自由之外,我們期待你對自己的所有發言抱持負責任的態度。在發表觀點或評論時,能夠盡量跟基於相關的資料來源,查證後再發言,善用網路的力量,創造高品質的討論環境。並且避免對於不同意見的攻擊、惡意謾罵言論。
為了鼓勵多元評論與觀點的碰撞激盪,並符合上述兩個守則前提下,我們要求所有沙龍參與者都遵守以下規範,當您按下同意開始使用本沙龍服務時,視為同意此規範:
- 您同意為您自身言論負完全法律責任,您不會發表不適當言論,包含但不限於惡意攻擊言論、歧視言論、誹謗言論、侵害他人權利或任何違法情事。
- 您同意您不會張貼任何帶有商業行銷或廣告直銷之勸誘式廣告內容。
- 本集團有權管理沙龍所有內容,以利維護沙龍良性的溝通環境與氛圍。
- 本集團有權隨時新增或修改此規範,如有增修將公告於本網站。若公告後您仍繼續使用本網站,即視為同意接受增修版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