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3 | 潘柏翰 司法院修法保障跨國同婚,台灣「一國四制」還有哪些伴侶不適用?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前段規定,婚姻成立之實質要件依各該當事人本國法,亦即分別適用雙方本國法必須都成立,婚姻才可成立。因此,若台灣同志與外國人相愛,但對方來自「同婚尚未合法」的國家,便無法在台灣登記同婚。 748施行法 同性婚姻 More... 同婚 跨國同婚 涉外民事法適用法 涉民法 伴侶盟 港澳人民 立法院 境外面談 司法院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國籍 一國四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