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法

家事事件法是一部中華民國的程序法,於2012年頒布並施行。 --來自 維基百科


最新文章

2023/05/26 | 勵馨基金會

家事法庭上沒有輸贏的攻防戰,父母的角力成為孩子最痛的難題

「無論是家暴法庭或是家事法庭,開庭都是一個很撕裂的過程。」勵馨基金會新北分事務所法院服務資深社工盧芷儀說,雙方在關係很差的情況下爭取權利,隨之而來的是更加激化的攻防與傷害,讓原本就受傷的關係更難處理。

2021/04/06 | 辣台妹聊性別

性別權力量子糾纏,「家事調解」是一個奇妙的魔幻場域

學者蔡穎芳指出,家事調解不只以國家制定法為依據,更是一個多元權力運作的場域,舉凡社會福利制度、各族群文化、可能很父權的傳統禮俗、精神疾病的污名、童話故事、個人性別偏見等,都在調解過程有相當影響。

2019/04/01 | 讀者投書

在高離婚率的台灣,我們給「離異家庭」足夠的專業支援嗎?

在我的工作經驗中,發現社福體系裡缺乏一個可以提供給離異家庭之可近性、可及性的各種支援服務的專責中心。當台灣民眾遇到關於離合決定、兒少監護權爭奪、分居、離婚後無法與子女會面、一方扶養費未給付等問題時,若父母雙方無法自行協商,唯一途徑就是到法院提起相關家事案件,這中間缺乏一個緩衝機制來協助這些高衝突父母。

2015/12/12 | Shih Yuan

低收入戶免學雜費、美術課不再被主科霸佔...立院11日三讀了哪些法案?

修正條文明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成員,就讀公立或私立高中以上學校者,得申請減免學雜費。其中,低收入戶學生得免除全部學雜費,中低收入戶學生則可減免學雜費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