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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

憲法法庭,是中華民國依照《憲法訴訟法》設立,由全體司法院大法官組成,具有「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職務、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及「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權限之常設機關,相當於他國之憲法法院。 --來自 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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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 讀者投書

「防治毒品用重典」居然違憲?憲法法庭立意良善,但情輕法重違反比例原則

誠然,毒品造成的社會問題當然不容忽視,製造、運輸及販賣等將危害擴散至社會不特定場域的行為當更為嚴重,刑度比一般犯罪還高的立法,自然也不是全無正當基礎。然而,是不是所有個案都真的造成了如此嚴重的社會風險?惡性是不是真的重大?讓我們不得不採用如此幾乎足以摧毀當事人半生乃至一生的重刑來對待?我們可以用一些案例來反思。

2023/08/25 | 李秉芳

司改6年多項新制民眾有感,滿意度首度超越不滿意,司改會:未達國際標準、莫自滿

以台灣民意基金會的長期性民調結果來看,從2017年5月到2029年5月,民眾對司法不滿意度都在五成以上,直到2020年12月不滿意度開始往下,但仍有47%民眾不滿意司法,但到了2023年5月,不滿意度線跟滿意度線呈黃金交叉,不滿意度約為4成,但滿意度接近5成。

2023/08/23 | 《思想坦克》

談憲法法庭判決死刑犯「連身條款」與販賣一級毒品,大法官「縱放」的說法是無的放矢

最近有兩個憲法法庭的判決宣布,分別是112年度憲判字第13與第14號判決,而前者涉及到毒品的問題,後者則是所謂的死刑犯連身條款,其中第一項對「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的解釋產生最大爭議,甚至被批評是「大法官縱放」,但實際上真的是這樣嗎?

2023/08/14 | 李秉芳

憲法法庭宣判「連身條款」合憲,38名死刑犯其他救濟程序進行中

法務部說明,雖然憲法法庭判決連身條款合憲,但是因為全台灣目前38位死刑犯,都另有以其他事由聲請憲法訴訟,其中也包括「死刑是否違憲」,這些司法救濟程序都仍在進行中,因此依法無從執行死刑。

2023/07/28 | 李秉芳

「幽靈人口投票罪」申請釋憲,憲法法庭宣判合憲,但華航工會幹部案發回更審

雖然大法官認為法規沒有違憲,不過對於華航工會幹部3人因為遷戶籍投給夥伴而被判刑,大法官認為3人都長期在桃園工作,他們為取得投票權而將戶籍遷徙到長期工作地是否構成「虛遷戶籍」,先前的判決未正確考量,發回更審。

2023/07/25 | 賴明君

韓國行政安全部長彈劾案遭駁回,憲法法庭:梨泰院事件不是一個人的責任

韓國行政安全部長李祥敏,於今年2月,因未盡預防義務、梨泰院踩踏事件發生後的處置應對有所疏失,以及發表疑似卸責的爭議性言論,而被國會彈劾。然而憲法法庭指出,梨泰院踩踏事件並非由單一原因,或是單一個人所引起,無法將責任單獨歸咎於李祥敏個人。

2023/06/20 | 李秉芳

立院今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聚焦死刑存廢,尤伯祥:贊成在民意基礎上逐步廢死

蔡彩貞回應,她認為死刑存廢牽涉法令制度,符合人民及社會對為安需求,死刑存廢需要綜合評量;賴士葆要求表態,若未來擔任大法官會不會加速審查,蔡彩貞說,「所有案件都應該妥速進行」。

2023/06/11 | 讀者投書

大法官宣示刑法誹謗罪合憲後,對侵害名譽民事責任會有影響嗎?

憲法法庭的判決在主文中,明白將「明知或重大輕率之惡意情事」的「真實惡意原則」納入台灣憲法法院對誹謗罪的限制,也就是,以後在公共議題言論等情形,他人發表言論所查證到的資料縱使不實,只要不是明知或重大輕率的惡意就不罰,而協同意見書中一句「可以預見,本判決亦將為民事法院樂於引用」,更讓筆者感到無限的擔憂!

2023/06/09 | 李秉芳

誹謗罪是否侵害言論自由?大法官判決「合憲」,但有關公共利益且經合理查證不罰

憲法法庭認為,當代民主社會的事實性資訊提供者,無論是媒體或一般人,均應負有一定程度的真實查證義務,基於明知或重大輕率的惡意而散播假新聞或假訊息,本來就不受憲法言論自由的保障。

2023/04/28 | 李秉芳

開發金併購金鼎證券案主張《證交法》屬於「空白刑法」違憲?大法官判「全部合憲」

判決理由指出,證券市場變化快速,金管會依照交易情況以期專業來評估相關的規定細節,這點沒有問題;而受到規範,也就是即將進行收購股權的公司經營者,應該可以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會受到管理限制,所以以此主張「空白刑法」不明確所以違憲,理由不充分。

2023/04/11 | 李秉芳

為了投票到處遷戶籍犯法嗎?憲法法庭今辯論「幽靈人口罪」是否違憲

其實每次選舉都有大量「返鄉投票」的人,若限制行使選舉權必須要結合「居住」事實,才能免除幽靈人口投票罪,這些返鄉投票的人難道都有罪?若將戶籍地和實際居住地分離的狀況都視為「虛偽」,全台灣將多出800多萬幽靈人口。

2023/03/24 | 李秉芳

造成婚姻破裂的一方沒資格提請離婚?大法官判決「原則合憲,部分違憲」是什麼意思?

大法官解釋,婚姻會難以維持往往是有諸多因素如個性、生活習慣、和財務問題長期累積,也就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釋憲後,假設雙方都有責任,法官不需要再去判斷誰責任比較重,雙方都可以提請離婚。

2023/03/17 | 李秉芳

大法官:追討國民黨社團「黨職併公職」溢領退休俸合憲,落實轉型正義

在國民黨社團例如救國團等地方工作過的人,那些社團期間的年資能不能算是公務員的年資?可不可以領公務員的退休金和優惠利率?銓敘部開始追回溢領的退休金之後有許多人不滿聲請釋憲,而大法官們認為,這並沒有違憲。

2023/03/13 | 李秉芳

「毀謗罪」是否有箝制言論自由違憲之虞?憲法法庭14日進行言詞辯論

近十年來大家越來越常因為「罵人被告」捲入訴訟,然而根據統計最後被判有罪的不到1成;23年前,大法官認為毀謗罪並沒有牴觸憲法的保障的「言論自由」,如今大法官將再次進行討論。

2023/02/10 | 李秉芳

毒販欲供出上游換減刑,聲請再審遭駁回,憲法法庭大法官:判決「合憲」但這3人有再審的權利

雖然大法官認為該法條沒有違憲,但是這3名聲請釋憲人,在判決送達之日30天內,可依判決意旨,向法院聲請再審。也就是說,這個憲法判決內容,放寬了再審的條件,未來只要判決定讞後,發現可以獲減刑或免刑,都可以聲請再審。

2023/01/30 | 李秉芳

張錫銘18次假釋遭駁回上訴再敗定讞,監所關注小組:假釋標準不明,將繼續聲請釋憲

張錫銘也曾提出釋憲聲請,但日前被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監所關注小組認為,假釋制度目前標準不明、且「球員兼裁判」,而受刑人幾乎沒有實際可行的救濟管道,是時候應該檢討思考《監獄行刑法》的修法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