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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賠償

損害賠償(英語:damages),源於拉丁文「damnum」一詞,係指法律上,他方造成財產上、身體上或權益上損害所為之賠償,多以金錢為之。 --來自 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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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7 | 黃皓筠

福島核災災民請求償政府,日本法院首度判決政府不需負法律責任

日本最高法院今(17)日宣布,日本政府對於2011年福島核災災民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不須負法律責任。理由在於即便產業大臣動用權力並命令東電加強防波堤,也無法避免大海嘯在當時造成的破壞。

2020/11/26 | 法操FOLLAW

隨便剪別人頭髮,可能會觸犯「傷害罪」?

有位女子在捷運內湖站搭乘電扶梯時,遭到李姓大學生剪頭髮。隨便剪別人頭髮會不會有刑責?我國實務上多半認為頭髮被剪還可以再長,沒有實際損害的問題。不過也有學者認為,當身體的完整狀態受到破壞時,也應該視為輕傷。

2020/04/03 | 法操FOLLAW

《黑水風暴》:隱瞞半世紀的毒物,揭發大財團法排放廢棄物醜聞

在律師羅伯調查的過程中,他發現杜邦內部早就知道PFOA對人體有所危害,並暗自將已懷孕的女性員工撤職,卻仍裝作不知情。而杜邦也曾在台灣引起爭議。

2020/02/22 | 法操FOLLAW

如果界外球砸壞場外車子,誰該負損害賠償責任?

比賽或練習過程所擊出的「界外球」,不僅可能造成觀眾受傷,有時還會飛出棒球場外,導致附近居民的私人財產受損。此時,應該由「誰」負民事責任呢?

2019/05/07 | 法操FOLLAW

執行死刑變相剝奪受害者人權?談損害賠償的請求困難

大多數討論死刑議題時,會從人權公約、死刑犯人權等「公法」角度來討論。這次我們從「民法」的角度來和大家談談,究竟火速執行死刑會有什麼問題。

2018/09/07 | 賴佩霞律師

因對方外遇而離婚,能夠主張損害賠償嗎?

無過失的夫妻一方若遭逢他方有外遇的情形,若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時,除了一般常見因配偶權遭受侵害的非財產上損害賠償外,尚有《民法》第1056條的規定可以同時引用,提醒大家在引用上別忘了同時主張第1056條的規定喔。

2018/09/01 | 精選書摘

家事律師談婚姻法律:離婚時如何提出相關財產請求?那孩子的親權呢?

離婚就是法定財產制消滅的原因之一,所以離婚後可以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不論是兩願離婚、調解離婚或裁判離婚,都可以在離婚的時候對夫妻財產分配一併處理;如果在離婚時沒有請求、也沒有拋棄請求,也可以在離婚之後再請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只是要注意時效的限制。

2017/10/09 | 法操FOLLAW

「追訴權」、「消滅時效」是什麼?事情過了28年還可以提告嗎?

新竹一名男子與小三及私生子走在路上,竟被正宮兒子的同學撞見。兒子立即向母親爆料,經過徵信社調查後,母親憤而提告。但因為已經過了「追訴權」時效,所以檢方只能以不起訴處分。但「私生子」的存在,明明就已是通姦罪的鐵證,為什麼還不能告?「追訴權」時效是什麼?做錯事只要撐得夠久,不被抓到,就不用被處罰嗎?

2016/06/30 | 極憲焦點

車禍處理守則(下):6個QA了解車禍民事求償注意事項

當自己被別人駕駛的車撞到了,會直覺認為肇事者應該對我所受的傷害及各種費用支出負責,而在具體個案中,能支持一方向他方有所主張的法律規範,我們稱為請求權基礎,也就是當事人能依憑何種法律規範向他方請求。

2016/06/23 | 極憲焦點

車禍處理守則(上):6個QA了解車禍後的注意事項及法律問題

不論是開車或坐車,甚至行走街上,都可能因人為因素、天氣、機械故障等不同因素發生車禍,而不管是肇事者或受害者,我們都應對於車禍現場處理及後續法律問題等有初淺認識,除了維護自身權益,也可以防止損害的擴大。

2015/04/15 | 讀者投書

「媽媽嘴」老闆為什麼無罪卻還是要負責?淺談刑法與民法的不同

在媽媽嘴一案中,呂炳宏等3人在刑法上雖並未直接造成被害人的死亡,但在民法上的認定,則會要求僱主善盡員工管理之責。因為被告謝女是在店中(工作的範圍內),下藥迷昏被害人,因此被害人被昏迷後、在店裡面表現不對勁時,老闆呂炳宏若有注意到、是有機會可以阻止悲劇發生的。因此法院才認定呂炳宏未盡監督管理義務,必須依民法188條應負連帶之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