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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文章

2023/07/05 | 李秉芳

徐巧芯告「無良公關公司」等4人偽造文書,北檢認有盡「合理查證義務」不起訴

徐巧芯對不起訴結果表示不滿,認為自己作為當事人,根本沒有被該粉專「詢問」過,側翼造謠就開始了,請問當時該粉專是如何「查證」的又問了誰?會聲請再議,這件事還沒有結束。

2023/07/05 | 李秉芳

周玉蔻、蔡玉青爆張淑娟涉章孝嚴緋聞,未經查證且無關公共利益,檢方起訴加重毀謗罪

檢方指出,周玉寇及蔡玉真2人未掌握具體事證、不曾向張淑娟求證或對她的背景有合理查證。加上張淑娟已非公眾人物,個人隱私應受到憲法高度保障,無須受到社會輿論檢視,更與公共利益無關聯。

2023/06/16 | TNL 編輯

寶成副總羊曉東涉性騷擾員工,台中市政府解聘市政顧問,羊對爆料市議員提告毀謗

律師楊凱雯說,羊曉東涉及的性騷事件並沒有經過司法調查的程序,今天市議員林祈烽在台中市議會現場,把性騷事件說的繪聲繪影,好像真的一樣,此事已對羊曉東的名譽造成非常大的損害。

2023/06/13 | 李秉芳

控蔡英文論文造假被反告毀謗名譽,彭文正二度向檢察官求償200萬元被駁回

彭文正第二次向黃姓檢察官提告求償;第一次彭文正以黃姓檢察官論斷他的主觀心態為「心生怨懟,為對此表示抗議並謀求生路」涉及抹黑人格與名譽,求償200萬元,一審判決就被駁回。

2023/06/09 | 李秉芳

誹謗罪是否侵害言論自由?大法官判決「合憲」,但有關公共利益且經合理查證不罰

憲法法庭認為,當代民主社會的事實性資訊提供者,無論是媒體或一般人,均應負有一定程度的真實查證義務,基於明知或重大輕率的惡意而散播假新聞或假訊息,本來就不受憲法言論自由的保障。

2023/06/06 | 李秉芳

用肚子頂范雲遭告性騷擾,陳雪生遭法院判賠8萬元確定,聲明嘆「司法已死」

范雲表示,大家經常希望看到「完美的受害人」,假如受害人沒有崩潰哭泣,就會被質疑,像她就曾被質疑「那你為什麼沒有立刻離開議場?」「為什麼你沒有哭?後來還跟其他委員有說有笑」認為她對陳雪生的控訴就是政治操作。

2023/03/13 | 李秉芳

「毀謗罪」是否有箝制言論自由違憲之虞?憲法法庭14日進行言詞辯論

近十年來大家越來越常因為「罵人被告」捲入訴訟,然而根據統計最後被判有罪的不到1成;23年前,大法官認為毀謗罪並沒有牴觸憲法的保障的「言論自由」,如今大法官將再次進行討論。

2022/12/20 | 王祖鵬

強尼戴普與安柏赫德的世紀官司終於落幕,安柏赫德痛批美國司法體系無法保護女性

好萊塢前明星夫妻擋強尼戴普與安柏赫德之間的官司,於昨日達成和解,兩人最終的賠償金額也達成協議,安柏赫德無需賠償強尼戴普1035萬美元,僅需支付100萬美元,也代表此案終於落幕,不過,安柏赫德同時也在個人社群表示:「這不是讓步。我做出這個決定,是因為對美國的法律體系失去了信心,在那裡我不受保護的證詞,成為了娛樂和社群媒體的素材。」

2022/09/28 | TNL 編輯

周玉蔻爭議不斷,民視取消《辣新聞152》53新聞台聯播,王鴻薇:證實國家機器掌控媒體,為了救陳時中選情

周玉蔻昨晚在節目中爆哭,指控敵對陣營影射她與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陳時中有不正當關係。今天早上原打算要出面提告蔣萬安和柯文哲也由律師代理。王鴻薇認為這是「國家機器動起來」。

TNL+ 2022/06/23 | 劉威良

海德堡台灣華語文中心性騷擾疑雲,有誰願意聽聽嫌疑人的說法嗎?

大家同情受害者,是人之常情,並且也確實有許多發生這類權力性騷的爭議點,大家可以理性討論,但在法官未審判之前,請不要潑糞,因為這些言論可能會造成當事人的個人名譽嚴重受損,而身受被霸凌之害。

2022/06/04 | 黃皓筠

強尼戴普勝訴之後,專家憂「寒蟬效應」:受害者擔心被視為像安柏赫德一樣的騙子

強尼戴普與安柏赫德的官司於本週落幕,有鑑於這次的案件由兩位名人組成,且過程中互揭瘡疤、相互指控虐待對方,加上社群媒體上無情的厭女情節,專家開始擔心這些複雜的因素,都可能對現實世界中公開指控家暴的女性產生寒蟬效應。

2022/06/01 | 李秉芳

「莫羽靜」粉專管理員影射時力吳佩芸與徐永明婚外情,遭毀謗罪起訴又被起底

莫羽靜曾某次「自我揭露」身份,表示他就是「英派長輩」派去時代力量的「傭兵部隊」;時代力量開始出現路陷紛爭之後,莫羽靜就常發文「打時力」。

2020/07/27 | 律師談吉他(雷皓明律師)

「法人」是創造出來的法律人格,所以罵法人會成立誹謗罪嗎?

法人雖然不會有精神上的痛苦,而不會有精神慰撫金的問題,但法人所經營的社會評價、信用、商譽等若是受損害,如果量化為財產損害來衡量損失,可以請求請求賠償。

2018/09/03 | 讀者投書

網紅罵志願役廢物告不成?誰說一定要用《刑法》

網紅陳沂發表「大部分志願役都是垃圾」的言論後,軍方若要以《刑法》中的「公然侮辱」提告恐怕未果,然而一般民眾於戰時觸犯特定法條,其實能以適用現役軍人的《陸海空軍刑法》起訴,只是我們現在真的處於「戰時」嗎?

2018/02/23 | 新公民議會

從學測社會科考題,就能看出台灣勞動意識的根本性缺乏

在臺灣社會現況下,無論是教材或考題,在敘述實例時,都應該考慮如何反映出勞動意識,讓大家能感受我們的政府,真的希望下一代能夠受到更好的勞動教育,有更好的勞動環境。

2018/01/24 | 莫非律師 Blue Blood Lawyer

嗆主管黑心挨告毀謗,可不能用「我只是寫部落格」脫罪

現在人常喜歡在網路上分享自己的生活,把部落格當作自己的世界,然而因為文章公開,滿足了「公然」的特性,指名道姓的批評很容易被告毀謗。

2015/06/11 | 讀者投書

害怕被抓包、惹麻煩,為什麼校園中的霸凌問卷調查只淪為形式?

我們都曾經歷過學生年代,多半應該都對「校園生活問卷調查表」不陌生,也就是教育部舉列了各項霸凌常見要素,提問六個月是否曾經發生在你或你的同學身上。捫心自問,自己是否真的確實按照現實狀況作答?又或是如果沒有的話,是什麼樣的因素讓你卻步了?害怕被抓包?惹麻煩?懶得寫?不敢寫?至少我承認我沒有認真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