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4 |
藥物戰爭【 Vol. 3 】:犯人、病人與常人 ── 毒品入/除罪化的單一想像
此為《藥物戰爭:從認知自由、猜火車到藥物除罪爭議》的第三部分:1998 年修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便已明示「除刑不除罪」的除罪化理念,但儘管施用毒品罪由抽象危險與刑法基礎都難以立論,至今依舊無法擺脫「社會危害性」過度渲染的評價;若是在討論中缺去藥物的多元面向,雖然為「強力管制」的論述開啟了方便之門,卻恐難以理性思考何種藥物政策才能真正治理「毒品」的危險,或是開發「藥品」的實益。
毒品在我國採取零容忍的態度,除了法官跟律師,沒多少人注意毒品案件到底判多重,千萬不要自行判斷毒品的成癮性或危險性,至少我能告訴你,跟毒沾上邊大概離牢房也不遠了。
此為《藥物戰爭:從認知自由、猜火車到藥物除罪爭議》的第三部分:1998 年修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便已明示「除刑不除罪」的除罪化理念,但儘管施用毒品罪由抽象危險與刑法基礎都難以立論,至今依舊無法擺脫「社會危害性」過度渲染的評價;若是在討論中缺去藥物的多元面向,雖然為「強力管制」的論述開啟了方便之門,卻恐難以理性思考何種藥物政策才能真正治理「毒品」的危險,或是開發「藥品」的實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