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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文章

2023/10/31 | 黃靖芸律師

雖然《民法》中父母有懲戒權,但「管教」與家暴可能只有一線之隔

正當的管教與家暴其實可能就在於一線之隔,畢竟法律上有明確提到是要在合理範圍內懲戒子女,表示不能夠對子女做出太過分的舉動,否則就會是對子女的暴力行為,但懲戒是否會變成是家暴的認定,目前其實仍然模糊。

2023/09/24 | 讀者投書

別過度擔心「叛逆期」:當孩子對你的教養反動,身為爸媽應該感到高興

爸媽的責任在「適當的框線」內,容許孩子自行決定。注意我說的是「適當的框線」,因為孩子自我意識快速增長時,他所做的自我決定,可能不完美,設想太天真不夠周全,或是自律性還不到可放心的水準。就好像剛學會游泳的人,覺得自己無所不能,馬上要挑戰大海,此時爸媽劃定海水浴場的安全區,告訴孩子在安全區內任他遊,但不能越過安全區。

2023/08/30 | 李芯

豐原高中案「霸凌不成立」,中市府退回調查結果、人本點出報告重大違誤

霸凌是描述受害者長期處於侵害行為中,無法以己力抗拒,導致生活充斥敵意,陷於無法逃脫的無力感。但在這次的報告中,卻把受害學生的遭遇從序號1編號到22,個別判斷是否屬於霸凌行為,人本強調,正是每一侵害行為的疊加,才使得受害學生落入無處可逃的處境。

2023/07/07 | 讀者投書

呼籲政府修正民法第1085條,廢除百年前的父母「懲戒權」過時法規

今年3月,法務部向社會公告《民法》第1085條修正草案,新的條文內容是國家向父母重新宣示,教養須以正面管教取代懲戒,並以保障兒童身心健康為首要,將會是台灣推進兒童人權的重要變革,然而公告至今,此修法草案尚未正式經行政院公告,仍處於曖昧不明的階段。

2023/07/06 | 陳志恆

體罰的本質就是暴力,你不會對成人做的事,就不該對一個孩子做

犯錯的孩子都不需要付出代價嗎?不是的。不懲罰不代表孩子不需要為其犯錯負責,而是需要去承擔犯錯後的自然後果。像是,捉弄同學會招致同學討厭,如果想不被討厭,就得透過道歉去彌補,這就是捉弄同學這個犯錯行為的自然後果,孩子依然可以透過自然後果去學習與反省。

2023/07/03 | 李秉芳

體罰小孩遭通報「不當管教」,家長辯誤會:怎樣算家暴?

這位父親也在發表最新聲明表示,將處罰影片放上網路是要給身邊好友知道有這件事,被放上網路傳播是意料之外的事,讓大家誤會狂抽女童是家暴,也收到了不少的善意提醒,謝謝關心的群眾。不過新北市家防中心認定是不當管教,要求父親必須上親子教育課。

2023/04/19 | 人本教育札記

父母打架、體罰,容易形成下一代從負面童年經驗到嚴厲管教的惡性循環

「兒童身心健康調查」研究發現,負面童年經驗和嚴厲管教有顯著的正相關:經歷過負面童年經驗的父母親,長大之後有較高的機會採取嚴厲的管教方式。由於這些嚴厲的管教方式常常成為下一代的負面童年經驗,因而容易形成一個從負面童年經驗到嚴厲管教的惡性循環。

2023/03/28 | 賴詩涵

民法刪除父母懲戒權,民團:家長也不想打小孩,重點是加強「親職教育」配套措施

法務部公告《民法》第1085條修正草案,欲刪除原先法條內的「懲戒」字眼,引起家長議論,兒福團體點出家長的憂心不在「想要懲戒」,而在「不知道該怎麼辦」,建議政府應該在修法後完善親職教育的配套措施,讓「家庭教育中心」發揮應有功能,才能徹底協助父母的育兒過程。

2023/03/22 | 李秉芳

民法刪除父母「懲戒權」要怎麼教小孩?法務部:不是不能管,但不得使用「身心暴力」

在司法實務上,當父母管教孩子過當進入訴訟時,有時候就會以此為由強調自己有權「懲戒」孩子,雖然法官不一定會採信,不過有的父母還是會以此論據;事實上懲戒權,並不包含以身心暴力的方式對待孩子。

2022/12/11 | 精選書摘

《為管教立界線》:孩子真正的快樂來自成就自己的夢想,而不是爸媽的夢想

我們不需要讓孩子覺得他被勉強,但也不要讓自己太委屈。說真的,像個聖誕老公公般滿足孩子所有的願望其實是最簡單、最容易的教養方式,但所有的捷徑都會產生代價,是需要日後再去彌補與承擔的。

2022/05/25 | 人本教育札記

吼了傷感情、不吼傷身體:面對孩子的脫序行為,該如何「用理解代替吼罵」

所有父母都知道不該對孩子用吼叫的方式管教,但面對小怪獸的十八般武藝,作為父母的有時就是會按耐不住心中的怒火,而不定時噴發。但要戒吼除了理解孩子的行為之外,更要理解這個行為是如何連結到自身憤怒的情緒。

2022/03/15 | 人本教育札記

「回應式教室」教學法(下):透過正向管教讓學生自我調節、解決問題,也讓老師擺脫秩序管理者角色

「回應式教室」強調學生的回饋與自主性,那學生上課搗亂或挑戰老師權威時該怎麼辦呢?作者提出「正向管教」法,這不是要導正學生行為或思想,而是透過與學生建立連結,讓學生認識自己、並發展自我調節、解決問題的能力。

2022/03/02 | 黃靖芸律師

撞傷護理師還想脫產?「小孩犯錯,父母賠償」這件事情是不是正確的呢?

依照《民法》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假如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與其法定代理人就得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如果父母已經對孩子管教甚嚴、已經負起了管教的責任,孩子卻還是闖禍了呢?

2021/02/01 | 精選書摘

《當我開始成為母親》:如果不小心對孩子情緒失控,找個時間真誠地道歉吧

如果真的失控了,表現過當的情緒強度、說了不該說的話、做了不該做的事,與其事後懊悔但又拉不下臉,想要維護父母的權威,不如找個雙方都平靜、準備好的時候,真誠地向孩子道歉。

2020/09/16 | TNL 編輯

「下課不得管教學生」、「學生抗議應調整或停止處罰」:教育部新規定引發爭議

教育部8月修法,規定教師處罰學生時,如果學生有異議,應立即調整或停止;另外也規定,除非特殊狀況,不然教師不得於下課時間管教學生,讓教學現場出現反彈聲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