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

被告(英語:defendant)是訴訟主體之一,屬於被動進入訴訟的一方當事人,與原告合稱兩造。 --來自 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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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0 | 李秉芳

毒販欲供出上游換減刑,聲請再審遭駁回,憲法法庭大法官:判決「合憲」但這3人有再審的權利

雖然大法官認為該法條沒有違憲,但是這3名聲請釋憲人,在判決送達之日30天內,可依判決意旨,向法院聲請再審。也就是說,這個憲法判決內容,放寬了再審的條件,未來只要判決定讞後,發現可以獲減刑或免刑,都可以聲請再審。

2022/11/22 | 中央通訊社(Central News Agency)

FTX破產風暴延燒,投資人集體控告NBA總冠軍金州勇士與「俠客」歐尼爾、大坂直美等體壇明星詐欺

勇士去年12月宣布FTX成為其官方加密貨幣平台,號稱創下加密貨幣與職業運動結盟的首例。艾略特.林指控被告謊稱FTX是「投資加密貨幣可行且安全的方式」,好誘騙人們在該平台上投資。這起訴訟根據加州消費者法,為美國境外擁有FTX收益帳戶的客戶尋求損害賠償。

2021/11/30 | VoiceTube看影片學英語

韓劇 《Law School》的法律相關用語:審判、被告、檢察官、搜查令⋯⋯這些英文怎麼說?

Netflix 熱播的法政韓劇《Law School》有別於男女情愛而著眼探討法律與正義的糾葛,劇情緊湊並且深刻勾勒劇中人與人之間的情感羈絆。本篇羅列實用法律英文詞彙,一起隨著劇情高潮迭起來追劇學英文。

2021/03/01 | 法操FOLLAW

法律小教室:「偵查不公開」為何重要?

之所以訂定偵查不公開的原則,除了避免偵查秘密外洩導致犯罪嫌疑人逃亡藏匿、湮滅證據或勾串偽證,也是對於被告人權的充分保障。因為檢調一旦先公開偵查內容,再經媒體傳播,很容易形成全民公審被告,對被告未審先判。

2020/11/24 | 精選書摘

《當心!孩子一不小心就觸法》:正義魔人強逼讓座,拍影片PO網公審犯法嗎?

如若尋遍整部六法全書沒有任何有一條法律規定「不讓座」是違反法律的,那麼,任何人都不可以強迫他人有讓座的義務。至於,讓座與否,它可以是一項公共議題作為公民意論的課題,或親子家庭教育的內容。

2020/08/08 |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M

構成「羈押」的要件是什麼?交保免羈押是代表無罪嗎?

「羈押」跟「有罪判決」是兩件不同的事,以多少錢交保而免羈押不就代表無罪、沒事了,因為法院根本還沒進行實體判決。

2020/04/24 | TNL 編輯

高雄氣爆二審宣判:12名被告,剩3名公務員有罪,9名廠商全無罪

高雄氣爆案,今日二審宣判,原本12名被告,高市府官員3人仍被判2年6個月~3年6個月,但原本9名「李長榮化工」和「華運公司」的被告都被判無罪。

2019/12/30 | 法操FOLLAW

《陪審員們》:若被告一半機率有罪,一半機率無罪,那是有罪還是無罪?

本片以韓國2008年第一次人民參審的案件為主軸,雖然片名叫《陪審員們》,但事實上,韓國這套制度兼及參審和陪審制,並不完全和英美法國家的陪審制度相同。

2019/10/20 | 法操FOLLAW

《七號房的禮物》:公設辯護律師為何重要?嚴刑逼供下的死刑冤案

《七號房的禮物》講述的是一個智能障礙者被羅織罪名,最後遭死刑處決的故事。從電影中也能探討,為什麼律師要幫「壞人」辯護?

2019/10/11 | 法操FOLLAW

「交保」、「具保」是什麼意思?被沒入的保證金會賠給被害人嗎?

「交保」、「具保」是什麼意思?為什麼要有這個制度?而被沒入的保證金到哪去了?被害人能不能求償?

2019/03/22 | 讀者投書

【太陽花五週年】魏揚:以前看《Legal High》覺得很嗨,實際上法庭攻防超boring

不只是臺灣,全世界許多國家都都面臨民粹,不信任體制,不信任既存的傳統大黨,受到人民歡迎的是川普、韓國瑜等非典型政治人物,但只要人民對傳統政治感到厭倦,也會指向進步價值。

2019/03/08 | Readmoo閱讀最前線

德國最會說故事的辯護律師馮.席拉赫:庭上不會提出不利被告的言論,但這並非坐視惡行

馮.席拉赫表示,「我選擇擔任刑法律師,而非民法律師,原因是民法處理的大多是金錢利益的糾紛,而刑法背後全是人性的故事——這些故事,可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每個讀者讀了都會感同身受。」

2019/02/27 | 法操FOLLAW

不正訊問禁止:如果我自己被檢警訊問時,該如何自保?

「不正訊問禁止」可以說是《刑事訴訟法》上最重要的一個原則,然而事實上,這個理應消失的不當行為,直至今日仍然可能換張不同的臉孔,出現在被告的面前。以下將討論不正訊問的相關問題。

2018/05/08 | 法操FOLLAW

法律小學堂:什麼是「緘默權」,何時能夠行使?

「緘默權」,白話來說,就是可以在應訊時不回答問題。緘默權源自「不自證己罪原則」,亦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沒有自己證明自己無罪的義務,而緘默權如此重要的權力,行使的時間點為何呢?

2018/01/24 | 莫非律師 Blue Blood Lawyer

嗆主管黑心挨告毀謗,可不能用「我只是寫部落格」脫罪

現在人常喜歡在網路上分享自己的生活,把部落格當作自己的世界,然而因為文章公開,滿足了「公然」的特性,指名道姓的批評很容易被告毀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