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

被告(英語:defendant)是訴訟主體之一,屬於被動進入訴訟的一方當事人,與原告合稱兩造。 --來自 維基百科


最新文章

2018/05/08 | 法操FOLLAW

法律小學堂:什麼是「緘默權」,何時能夠行使?

「緘默權」,白話來說,就是可以在應訊時不回答問題。緘默權源自「不自證己罪原則」,亦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沒有自己證明自己無罪的義務,而緘默權如此重要的權力,行使的時間點為何呢?

2018/01/24 | 莫非律師 Blue Blood Lawyer

嗆主管黑心挨告毀謗,可不能用「我只是寫部落格」脫罪

現在人常喜歡在網路上分享自己的生活,把部落格當作自己的世界,然而因為文章公開,滿足了「公然」的特性,指名道姓的批評很容易被告毀謗。

2017/12/07 | 法操FOLLAW

刑事訴訟法上的「關係人」到底是什麼關係?

刑事訴訟法作為憲法保障人民各種基本權的一環,在制度設計上必須要保障人民不受司法機關隨意侵害。然而,我們若回去看法典便會發現,刑事訴訟法雖然明確、詳盡地規範了證人、被告等人的權利及義務,但是卻沒有任何關於「關係人」的權利義務規範。

2017/11/29 | 關鍵評論網 ASEAN:Indochina

涉散播不實消息 大馬教師成為首名WhatsApp被告用戶

馬來西亞一名教師在WhatsApp上設立群組散發假消息,要民眾小心一輛黑色轎車並提供車號,表示車主是強姦犯。他發送假消息觸犯法律,成為大馬首名被警方告上法庭的WhatsApp用戶。

2016/03/22 | 法操FOLLAW

封閉、不認錯的司法體系讓全民不信任,但媒體的「輿論定罪」也是幫兇

民眾自己閱聽媒體時也應該要批判思考,不是全盤接受,培養正確監督法官、檢察官的能力,要求參與,爭取權利,才能使司法體系進步,更加貼近人民。

2015/03/16 | 雨蒼

一場不對稱的戰爭:323行政院案法庭觀察後記

一個正常的法庭,法官應該一無所知,讓檢察官、辯護律師分別提出相關的證據、論述,再根據雙方論述決定當事人是否有罪,以做出公正的決定。也因此,檢察官在起訴時,不應同時移交大量卷宗,應該只給予一張簡短的起訴狀。在制度上,也應該設計制度使辯護律師及早知道檢察官手上握有的證據,並給予相當的時間去取得其他對被告有利的證據,開庭時雙方才能擁有對等的資訊,說服法官相信自己的論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