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

誹謗(英語:Defamation)又稱譭謗、詆譭或名譽損毀,是一種明確表示或暗示的虛假事實,可能給個人、企業、產品、團體、政府或民族負面形象的「與事實不符」的宣稱。 --來自 維基百科


最新文章

2023/05/26 | 黃靖芸律師

遇到感情騙子就公布對方個資公審,你可能已觸犯《個資法》

通常遇到所謂的渣男渣女時,大家都會很想要去抒發自己不滿的情緒,在用字遣詞以及方式上難免會有點激動,詞彙也可能包含辱罵指責。這些情況,很可能會牽涉到《個資法》以及誹謗的問題。

TNL+ 2023/04/07 | TNL國際編譯

生成式AI假訊息氾濫:ChatGPT編造「不存在的報導」,稱美國法律系教授對學生性騷擾

除了上述事件,不少學者對近期ChatGPT所引起的爭議表示關切,也擔心這類聊天機器人所生成的內容會影響學術精準度。克勞福德認為,這些被捏造出來的故事都是ChatGPT生成的「幻象」(hallucitations)。

2021/11/28 | TNL 編輯

澳洲政府提案立法:若遭網路霸凌可要求社群平台撤文、提供酸民詳細資料

網路仇恨專家、同時也是《Troll Hunting》 一書的作者戈爾曼認為,澳洲政府的立法「太遲、太晚」。而在網路霸凌已經造成如此多傷害後,這樣的措施也不夠有力。另一方面在墨爾本大學授課的羅茲華妮也指出法案中的問題,認為沒有人可以證明使用者資料的真偽,因為最有問題的使用者往往輸入假的身分資料。

2021/10/01 | TNL 編輯

澳洲法院判媒體為網友留言負責,CNN關閉澳洲臉書粉專

根據坎培拉大學今(2021)年的調查,顯示有3分之1的澳洲人用臉書來關注新聞。不過《路透社》指出,也因為社群媒體的發達,誹謗案件層出不窮 ,在近幾年呈現「爆炸性增長」的趨勢。

2021/09/28 | 黃靖芸律師

日本將在「木村花事件」後加重侮辱罪刑度,台灣的相關規定又是什麼?

網路是個公開的地方,儘管是虛擬世界,但仍會被大眾所觀看到,因此在網路上隨意謾罵他人的行為,仍會有公然侮辱或誹謗的問題,而且就算批評的對象是亡者,也會有觸法疑慮。

2021/09/10 | 黃靖芸律師

「條子鴿」以不實消息影射特定人士,除了道德瑕疵是否會面臨法律問題?

《刑法》規定,假如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有這樣的行為就會成立誹謗罪,而且除了具體傳述他人的不實消息外,有些傳述他人真實情況的行為,也可能會害你觸法。

2021/08/01 | 精選書摘

《給總是因為那句話而受傷的你》:若無法區分「同事」與「朋友」,職場人際會令你心力交瘁

本書作者朴相美是一名心理諮商師,過去十年來開設許多同理、溝通及人際關係教育課程。她發現,大家最煩惱的問題始終都是「人際關係」,包括職場、家庭、戀人及朋友等。只要練習「果決且健康的人際關係技巧」,就能保護自己,建立一段好關係。

2021/07/20 | 黃靖芸律師

公開留言造謠觸犯「公然侮辱罪」,那如果是「私訊」散布不實訊息呢?

言論自由並非可以讓你毫無限制地去以言論攻擊他人,你是否看過有些人會到別人的社群頁面留言攻擊,還到處私訊別人,就極可能犯下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

2020/06/13 | 律師談吉他(雷皓明律師)

對方不爽詛咒我「去死」,我可以告他什麼罪?

雖然《刑法》似乎不能處理,但詛咒別人的騷擾舉動有可能適用《社會秩序維護法》,如果加害對象是家人或伴侶,也有可能適用《家庭暴力防治法》來處理。

2019/12/06 | 《卓越新聞電子報》

在臉書上對某些貼文隨手按「讚」也會被人提出告訴?

法庭方面雖然並無對按「讚」作出清晰的法律定義,但法官對有關的誹謗告訴作出「缺乏充分理據」的裁定已意味在法律而言,按「讚」不一定被視為已對貼文內容表示苟同,亦談不上有法律責任。

2019/07/29 | 研之有物│中央研究院

訪中研院法律所許家馨副研究員:釋字509留下的空白,「言論自由」的界線在哪裡?

這些謠言或假消息形成的錯誤認知,可能會誤導判斷、激化衝突、甚至危及生命財產安全。許多人心中不免出現一個質疑:我們享有的言論自由,界線到底在哪裡?

2019/07/15 | 《卓越新聞電子報》

揭發名人糗事是「公眾利益」還是「誹謗」?英國法院和媒體的角力

傳統上,若有爭議性的報導,媒體多會以「公眾利益」為名抗辯誹謗罪,但在最新的英國判決中,法院明確表示所謂的「公眾利益」並不是「引起公眾興趣」的意思。

2019/02/26 | 法操FOLLAW

「公然侮辱」和「誹謗」的差別在哪裡?

「公然侮辱罪」和「誹謗罪」兩者似乎很像,《法操》在此整理這二條罪名其中一些不同的細節,提供大家參考。

2018/10/12 | 律師談吉他(雷皓明律師)

玩線上遊戲被罵,能告公然侮辱嗎?

網路犯罪也是犯罪,罵人構成妨害名譽罪,這個還算簡單,比較麻煩的是:你要怎麼找到罵你的人?

2018/05/19 | 精選轉載

【插畫】網路筆戰目的不在說服,而是氣死對方

互相在咒罵對方的筆戰好像已經不再是尋求共識,而是看誰能先把對方給惹生氣。

2018/05/18 | 精選轉載

【插畫】網路筆戰的目的不在說服,而是氣死對方

互相在咒罵對方的筆戰好像已經不再是尋求共識,而是看誰能先把對方給惹生氣。

2018/01/24 | 莫非律師 Blue Blood Lawyer

嗆主管黑心挨告毀謗,可不能用「我只是寫部落格」脫罪

現在人常喜歡在網路上分享自己的生活,把部落格當作自己的世界,然而因為文章公開,滿足了「公然」的特性,指名道姓的批評很容易被告毀謗。

2018/01/16 | TIME

水門案律師:讓川普去告吧,每個人都有權利批評總統

批評政府的權利對創始者們來說至關重要,他們批准憲法草案的前提是第一修正案在隔年就會通過,批評政府的權利正是第一修正案的核心,而總統正是政府的重要角色。